繼下放800張床位以下綜合醫院審批許可權後,湖北省日前再次下放醫療機構審批許可權,300張床位以下的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100張床位以下的中醫專科醫院,也由省級下放至市州。
日前正式實施的《湖北省醫療機構設置與執業登記註冊管理辦法》明確,醫療機構設置與註冊登記管理許可權,按照醫療機構類別、規模等情況實行省、市、縣分級審批。
《辦法》還明確,省級設置審批的醫療機構不再要求在所在地的市州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初審。今後,除設置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港澳臺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置獨資醫院按照國家規定由市州初審外,其他省級設置審批的醫療機構,由省級向所在市州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徵求是否符合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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