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上海3月30日電(記者 周蕊)上海市政府30日晚間發佈,從今年4月1日起,上海將提高多個“民生標準”,其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准將從目前的1820元調整為20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7元增至18元。這是上海第22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上海市人社部門在解釋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時指出,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含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這些應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費,中班、夜班、高溫、低溫、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等也不作為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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