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通報4起違反八項規定案例 一官員公款足浴被處分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上海市近日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奉賢區海灣鎮人大副主席宋智清多次使用其他單位用公款購買的會員卡在酒店宴請、足浴,共計花費3.6萬餘元,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2014年3月19日至21日,上海市環境監測中心機動車污染監測室時任副主任張健在鄭州、洛陽調研期間,繞道至龍門景區參觀;2014年3月23日至25日,張健接受工作對象邀請到泰山旅遊。上海市環境監測中心給予張健行政警告處分。
2.2012年12月至2014年5月,奉賢區海灣鎮人大副主席宋智清多次使用其他單位用公款購買的會員卡在酒店宴請、足浴,共計花費3.6萬餘元。奉賢區紀委給予宋智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2014年10月1日至3日,上海市農業科學院綜合服務中心主任李稱敖與該中心鬱鋼、吳潔、王建福、王飛飛4名黨員幹部,違規使用公車,赴安徽參加他人婚禮。上海市農業科學院給予李稱敖行政記過處分,給予鬱鋼行政警告處分,給予吳潔、王建福、王飛飛誡勉談話。
4.2014年7至9月,嘉定區司法局安亭司法所違規發放津補貼共計43690元。嘉定區安亭鎮紀委給予安亭司法所所長金月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安亭司法所所長職務;給予副所長倪壽虎誡勉談話;責令相關人員退還違紀款。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