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超、陳昕宇)昨日,記者從廣東佛山市教育局了解到,日前該局發佈了《佛山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對符合資助政策條件,並就讀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或成人高等院校大學新生實施全過程資助。
《辦法》規定,“低保”家庭學生、農村“五保”學生、城鎮“三無”救濟學生和孤兒認定為助學對象。對不同階段的困難學生給予不同程度的補助。學前教育給予保教費和伙食費補貼,每人每年3000元;義務教育階段給予生活費補貼,小學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500元;入讀省內外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大學新生給予一次性學費及路費資助:專科層次的省內補助4500元,省外補助5000元;本科層次的省內補助5500元,省外補助6000元,以保障學生順利入學。
《辦法》規定,就讀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階段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時間為每學期開學後20天內;入讀省內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大學新生,申請時間為每年9月20日前;入讀省內外全日製成人高校的大學新生,申請時間為1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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