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7月29日電 (程景偉)廣東省審計廳廳長藍佛安29日向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作《關於廣東省2013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該報告顯示,2013年廣東超過120億元政府資金未撥付使用,包括近50億元社保調劑金未及時下撥廣東各地,30億元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未撥付使用。
這份報告顯示,廣東公共財政2013年初預算中安排的扶貧、節能環保和交通運輸支出3.09億元、5.08億元、1900萬元,以及2013年度新增財力安排的推進“雙轉移”專項資金、欠發達地區貧困村離任村幹部生活困難補助資金11.45億元、2.22億元,截至2013年底仍未撥付使用。
此外,2013年廣東政府性基金年初預算安排的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支出30億元和文化事業建設費支出2.1億元,全部未撥付使用;2012、2013年年初預算安排的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支出9.19億元、9.2億元至當年底全部未撥付使用。
預算資金未撥付給項目使用的情況,在廣東社保基金預算管理、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中也存在。2013年社保基金管理中未及時將調劑金49.56億元下撥廣東各市;國資監管專項經費支出率低,2013年廣東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國資監管專項經費2822萬元,支出1120.8萬元,支出率僅為39.7%。
政府資金未能及時使用出去,加劇了結余結轉,使得政府財政資金使用效率低下。報告顯示,廣東省級政府性基金2013年底結余結轉額達283.25億元,是年初省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的2倍左右。
另外一方面,該報告稱,2013年廣東部門預算執行中追加比例較大,在省人大通過的預算中,部分項目預算未列入部門預算而採取追加方式。2013年,廣東省級部門預算在執行中追加比例為29%,其中項目支出追加是年初部門預算安排的1.96倍。此次審計重點抽查的30個省級部門預算單位,預算執行中追加比例達58%,其中最高的部門達到84%。(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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