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涂穎浩 發自上海
銷售誤導一直以來是銀保銷售的頑疾。當消費者遇到銷售誤導,卻沒能留下證據怎麼辦?《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近日獲悉,上海保監局和上海銀監局聯合發文共同規範銀保業務發展。值得注意的,此次規範文件強化商業銀行及其銷售人員在代理銷售過程中的責任,還要求銷售活動嚴格限制在專門區域,對銷售過程進行全程錄音錄影管理。
業內人士介紹,新規一旦實施,對於防範銀保銷售誤導無疑是一記“殺招”。保監會披露的今年一季度消費者投訴情況顯示,人身險涉嫌保險公司違法違規類投訴中,各類銷售違規1152起,佔違法違規投訴總量的98.63%,其中涉嫌欺詐誤導1040起。除了上述承諾高收益的情形,保監會稱欺詐誤導主要反映在業務員誇大産品收益、代簽名和代抄錄風險提示語句、銀郵代理渠道以理財産品的名義銷售保險等問題。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上海保監局獲得的上海市關於《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監管指引》的實施細則(修訂稿),其中明確規定“商業銀行代理銷售保險産品應嚴格限制在專門區域,不得通過銀行儲蓄櫃檯進行銷售,並對銷售過程進行錄音錄影並妥善保存。”此前的實施細則(滬保監發 [2011]108號)並未有此規定。最新的實施細則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據悉,最新的實施細則是按照銀監會《關於加強商業銀行代銷業務管理的通知》(滬銀監發[2013]140號)有關要求,對銷售過程進行錄音錄影並妥善保存。
上海銀監局、上海保監局聯合發文規範銀保銷售,還強化保險公司在網點服務、培訓及費用管控方面的責任,研究推進建立銀保渠道費用獨立核算機制,嚴格把控手續費率水準及其他費用成本。強化銀保合作雙方在客戶服務、投訴處理及重大事件應急處置處理方面的合作等。
此外,實施對銀保網點的退出機制,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將根據規定暫停雙方保險代理業務。下一步,兩局還將建立對銀行代理網點的銷售品質評估辦法,實現對代理網點的分級分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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