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亮點
為了積極擴大進口,實施方案要求,加快進口服務平臺建設。加快出臺扶持進口商品交易中心和進口服務平臺的政策措施,今年7月底前認定10個重點培育的進口商品交易中心,促進進口與國內流通相銜接。對獲得認定的交易中心,海關優先批准設立進口保稅倉庫等保稅監管場所,予以重點支援。支援符合條件的區域申報創建國家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
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有獎勵
能為外貿企業提供通關、退稅、融資、外匯、物流等“一條龍”服務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近年對促進廣東外貿發展起了很大作用。實施方案提出,支援和引導各地級以上市培育1-2家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對珠三角地區年出口規模超10億美元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給予500萬元獎勵。對粵東西北地區符合申報條件並經省認定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給予500萬元扶持;其中2014年出口規模超10億美元的,再給予500萬元獎勵。
收費“減、降、縮”
實施方案要求,自2014年5月1日起對全省範圍內所有企業免征中央、省設立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省級收入,確保今年全省範圍內省、市設立的進出口環節收費名目只減不增、收費標準只降不升、收費範圍只縮不擴,為企業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積極爭取國家下調港口建設費徵收標準,將企業生産亟須的大宗商品和生産資料納入減半徵收貨物範圍。
(馬漢青 陳欣彤)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