繪圖:吳文鋒
昨日,天河區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180名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老賴名單以及身份證號等個人信息。
此次天河區法院按照最高法的要求,在網絡平臺對“老賴”的個人信息進行了公布。
在昨天公布的180名被執行人名單中,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有102例,失信被執行人為法人或其它組織的有78例。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1例;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1例;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1例。
根據《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此次公布列明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包括: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作為被執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和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被執行人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執行依據的制作單位和文號、執行案號、立案時間、執行法院;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記載和公布的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其他事項。
天河區法院執行局局長趙飛龍介紹,在司法執行過程中,信用懲戒是指被列入失信人名單庫的被執行人將面臨信息公布、公示,進而影響其社會信用和生產經營活動的懲罰。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