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全國首個全面開展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的地級市,廣東省東莞市從2012年4月開始,在現有體制框架下進行“微創式”改革。經過一年的探索實踐,形成了便捷登記、審批提速與協同監管“三位一體”的格局。這項新舉措激活了市場活力,成為倒逼行政審批改革的突破口。
審批先做減法
從2012年4月開始,東莞市大力推行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簡化登記流程,推行快捷服務,有效減輕了企業負擔,增創了東莞營商環境的“制度紅利”。
根據日前該市第五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進展情況透露,目前全市已基本完成政府職能和審批事項清理工作,提前實現廣東省提出的“有條件地市力爭壓減超過50%的行政審批事項”工作目標。
接下來該市將圍繞“創一流政府服務,造最佳營商環境”的改革目標,進一步推動審批事項的組織實施和監督考核,適時將優化審批、落實改革事項、提高審批效率納入效能建
設考核內容,對違法實施行政審批,侵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依法追究責任。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梁國英就此表示,行政體制改革是建設“效率東莞”的核心內容,針對當前政府經濟調節越位、社會管理錯位、市場監管缺位、公共服務不到位等問題,東莞從壓減行政審批事項、下放社會管理事項、推廣商事登記改革、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政府購買服務、強化網上審批等6個方面,進一步推進行政體制改革,建設“效率東莞”。
從去年8月起,東莞市在第四輪審批制度改革保留489項審批事項的基礎上,又對全市75個部門的職能和審批事項進行清理,共清理出1251項事項,其中行政審批事項731項、日常管理事項520項。
經兩個階段清理,已提出取消326項、轉移87項行政審批事項和日常管理事項,下放186項審批事項、201項日常管理事項,現事項壓減幅度達到55.1%,提前實現省政府提出的“有條件地市力爭超過50%”的工作目標。
據市政府相關人士介紹,行政審批事項之所以能夠迅速“瘦身”,主要是因為市政府主
要領導對此提出明確要求,各部門要全面上報本單位的行政審批事項,對瞞報漏報的事項,以後一律不予承認,並處分第一責任人。
有關通報稱,這次除了對本級審批事項進行集中清理外,該市對屬上級許可權的事項,提出取消93項行政審批事項和日常管理事項、轉移155項行政審批事項和日常管理事項。如省政府全部同意,東莞市壓減幅度將達到76.6%。據悉,如此壓減幅度創下東莞近年行政審批壓減規模之最。
據市政府相關人士透露,接下來,將繼續推動審批事項壓減的組織實施工作:對國家明確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及部門文件設定的部分行政審批項目在廣東停止實施或進行調整下放的,督促各部門及時公佈並停止實施,與上級部門做好溝通銜接並完成交接工作。
對市政府已公佈取消、轉移、下放或委託管理的行政審批項目,各部門要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實施時間、任務和進度安排,全力推動該市兩批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目錄落實到位。
對於東莞大幅度壓縮行政審批工作,長期關注東莞政情
的中山大學教授林江分析指出,從去年啟動便捷的商事登記改革之後,東莞改革並未停步,而是朝著更複雜、更難改的“協同監管”、“審批提速”、“精簡審批”、“簡政放權”邁進,足以證明東莞增創制度紅利的決心。
商事登記改革
東莞行政審批改革的一大亮點就是商事登記制度的推出。
該市在大朗試點的基礎上,經過不斷地探索實踐,目前已形成以商事主體登記與經營資格許可審批相分離,審批與監管、監管與自律緊密結合的新型商事登記制度。實現了即時發證、快速審批、強化監管等多種效果。
目前,全市新增市場主體採用商事登記方式登記註冊的80030戶,佔新增市場主體的100%。截至2013年7月底全市各類市場主體達55.6萬戶;工商辦證窗口已實現排隊取號不超過5分鐘,等候不超過1小時,執照一般在1個工作日內發出,最長不超過5個工作日;投訴率顯著下降,社會滿意率、“市民評機關”好評率均大幅提升。
商事登記改革不僅體現在
企業辦事程式上的便利化,更重要的是最大限度地減少了對市場主體的限制。與此同時,此項改革也在推動政府職能的轉移。
去年,該市出臺《東莞市社會組織登記註冊行政審批改革方案》,取消社會組織登記註冊前置審批事項83項,將審批時限由原來的60天縮短為20個工作日;率先實行異地商會、社區社會組織、公益慈善類和工商經濟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制度。社會組織準入門檻進一步降低,社會組織數量明顯增加,截至目前,全市社會組織總數達2374家。
著力規範政府購買服務,大力拓寬公共服務方式。截至目前,今年上半年已有20個職能單位購買了49項社會服務,涉及金額3974.2萬元。預計2013年全年市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金額達1.1億元。
該市出臺了《東莞市政府向社會轉移職能暫行規定》,涉及轉移職能的有20個市直單位,方案制訂、公告、交接職能等相關事宜已經逐漸落實。
減少政府對市場主體限制
“今年下半年,東莞將圍繞‘創一流政府服務,造最佳營商
環境’的改革目標,緊扣‘行政審批高效、公共服務優質、市場監管到位’的三大關鍵,努力形成優質高效的政府公共服務體系。”梁國英説,“效率東莞”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行政事項的取消、下放、轉移、承接、監管等工作必須全面推進,逐項落實。
梁國英錶示,要最大限度地減少政府對市場主體及社會事務的過度管制和限制,繼續深化行政審批改革,重點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對國家明令停止實施和調整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要及時公佈。二是對已公佈取消、轉移、下放或委託管理的行政審批項目,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實。三是對保留事項,要做好優化流程,簡化申報手續,嚴格依法審批。
雖然東莞行政審批壓縮不少,但是企業仍然感覺行政審批手續緩慢。梁國英解釋説,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一個是雖然東莞市的行政審批減少,但是一些省部條例並沒有變化,所以一些行政審批難以在網上實行;同時,一些剛性規定很難突破,比如規劃、用地等,不具備可批性;另外就是辦事流程方面需要進行流程再造,需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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