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阮曉光)記者昨日從最新一期的《政府公報》獲悉,《深圳經濟特區技術轉移條例》已經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並將自6月1日起正式施行。
記者看到,在《條例》中明確規定,科技成果可通過技術轉移公共服務平臺以公開招標、拍賣的方式實施轉移;同時,對利用財政性資金形成的科技成果的轉移提供法律支援,其中包括技術轉移所得三成以上要獎給重要貢獻人。
[責任編輯: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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