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紹興縣出臺了《關於建立低效利用建設用地二次開發倒逼機制實施意見(試行)》,首次通過環保、稅收、土地、資源配置等“杠桿”,倒逼佔地多、能耗高、排污高、納稅少的企業實施土地“二次開發”,促進産業轉型升級。
對列入倒逼的企業,實行環保重點監管,一經發現有偷漏排等違法行為,一律實行最嚴厲的停産整頓和追責處罰。實行工業差別電價制,若列入部分高耗能行業限制類、淘汰類企業目錄的企業或生産設備,在原相應電價的基礎上分別提高每千瓦時0.10元和0.3元。實行差別水價,在原非居民生活用水的基礎上加收每噸0.5元;對超過額定排污量按全額排放量收取超排費每噸0.4元。對企業畝産稅收達到行業畝産稅收平均值150%、250%、350%、400%以上的,分別給予30%、50%、80%、100%的減免優惠,但對列入倒逼的企業,不享受上述土地使用稅稅收優惠政策。對列入倒逼且不積極實施二次開發的企業,取消當年度縣委縣政府各類獎勵政策。曾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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