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國五條”實施細則31日晚間出爐,明確2013年廣州新房價格漲幅要低於該市年度城市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細則同時對“限購”進一步升級;至於備受關注的二手房個稅問題,細則指出將嚴格執行“國五條”的相關規定。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31日晚間發佈消息稱,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于當日印發了《關於貫徹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通知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
根據《實施意見》,2013年廣州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漲幅要低於該市年度城市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且房價控制目標的對象調整為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介紹,該市改變了2011年房價控制目標與GDP和城市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掛鉤的做法,而是將房價漲幅與年度城市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即城市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名義增幅與CPI增幅的差值)掛鉤,更直接反映住房價格與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關係。
在“限購”政策方面,廣州版“國五條”較此前升級,一是購房資格審查環節前移至簽訂購房合同(認購)之前;二是對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持正常納稅證明或社保證明購房的,審核標準由“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交1年以上”,調整為“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交1年以上”;三是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持補繳納稅證明或社保證明購房的,不予認可。
對於備受關注的二手房個稅問題,《實施意見》明確廣州將嚴格執行“國五條”中關於出售自有住房個人所得稅的徵收規定。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稱,目前,廣州正在對具體操作細則進行研究,待明確後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此外,在“限貸”方面,廣州細則明確,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可結合2013年該市新房價格控制目標和房地産市場調控的相關要求,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至於增城、從化“限價”、“限購”問題,將由兩市政府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實施。
深圳也于當日公佈了“國五條”細則,相比廣州則要“溫和”得多,僅表示該市2013年新房價格漲幅要低於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實際增長速度,並在必要時調整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中新網記者劉燁)
[責任編輯: 雍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