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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推出鼓勵支援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舉措

2013-03-26 09:26 來源:人民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通過完善和落實支援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優化本市醫療資源配置結構,力爭到2015年,上海社會醫療機構床位數和服務量佔全市總量的比例、辦醫品質和辦醫水準比2012年有明顯提高,在全市建成和發展一批有一定規模、一定社會影響、一定品牌特色的社會醫療機構,為上海建設亞洲醫學中心城市奠定基礎。”上海市政府近日制定下發《進一步促進社會醫療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對推進吸引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提出的明確目標。

  據上海市衛生局局長徐建光介紹,這也是上海在深化醫改,積極支援舉辦社會醫療機構推出一項重大舉措。

  據上海市衛生局介紹,全市目前共有社會醫療機構1379家,其中醫院169家(含中外合資/作8家),門診部513家(含中外合資/作12家),個體診所688家,臨床檢驗中心9家。在169家醫院中,擁有200張床位以上的醫院僅5家,30~200張80家,30張以下84家。總體而言,全市社會醫療機構呈現的特點是:數量多,規模小,技術水準和服務能力相對不高,尚未形成與公立醫療機構有效的互補與競爭態勢,難以滿足多元化、多層次的醫療需求。對此,市委、市府對社會醫療機構發展高度重視,從頂層設計,長遠、規劃謀局,專門制定出臺《實施意見》,該《實施意見》從政策層面扶持,優化辦醫環境,營造良好氛圍,力求全方位、多層面、全力鼓勵、支援社會資本(包括外資)舉辦社會醫療機構:

  調整和新增醫療衛生資源時優先考慮社會資本。

  《實施意見》規定,將社會醫療機構統一納入區縣區域衛生規劃,需要調整和新增醫療衛生資源時,在符合醫療機構的設置要求、醫療機構和床位調控標準及準入標準的條件下,優先考慮由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鼓勵有實力的企業、慈善機構、基金會、商業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舉辦醫療機構。

  鼓勵社會資本在高端醫療服務領域舉辦醫療機構。

  《實施意見》提出,要以上海國際醫學園、上海新虹橋國際醫學中心為主要平臺,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舉辦具有一定規模,以先進技術、優質服務和先進管理為特徵的高端醫療機構和特色專科醫療機構。鼓勵本市公立醫療機構充分利用優勢學科和技術,與社會資本在兩個國際醫學園區內合資合作舉辦社會醫療機構。

  鼓勵社會資本在醫療資源配置薄弱的基本醫療服務領域舉辦醫療機構。

  《實施意見》指出,鼓勵社會資本舉辦老年醫療護理、康復、精神衛生、兒科、産科等醫療服務供給不足的專科醫療機構。鼓勵社會資本舉辦中醫或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有條件的醫藥企業開設中醫坐堂診所。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公立醫療機構改制。

  《實施意見》明確,公立醫院改制將支援鼓勵優先選擇辦醫經驗豐富、社會信譽良好、管理方式先進的社會醫療機構參與改制。

  鼓勵境外資本舉辦社會醫療機構。

  《實施意見》強調,允許境外醫療機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與本市醫療機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合資或合作形式設立醫療機構,逐步取消對境外資本的股許可權制。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內地與港澳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框架下,支援臺灣地區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資本在本市設立合資、合作、獨資醫療機構,按照有關規定予以享受優先支援政策。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公立醫療機構管理。

  《實施意見》中明確,凡是國內外具備醫療機構管理經驗的社會力量通過醫院管理公司等多種形式,在明確責權關係的前提下,參與公立醫療機構管理。

  完善社會醫療機構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

  《實施意見》規定,支援社會醫療機構以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等方式,籌集建設發展資金。社會資本舉辦的老年醫療護理、康復、精神衛生、兒科、産科等醫療服務供給不足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其貸款新建或改擴建基本建設項目,可向相應財政部門申請政府貼息政策支援。進一步完善社會醫療機構土地政策。將社會醫療機構用地需求納入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合理安排用地需求。

  完善社會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的相關政策。

  《實施意見》明確,社會醫療機構符合醫保定點相關規定,按照程式將其納入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少兒住院保險、大學生醫療保險、醫療救助、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障的定點服務範圍,對社會資本舉辦的老年醫療護理、康復、精神衛生、兒科、産科等基本醫療服務的專科醫療機構給予支援,優先納入醫保定點。

  優化社會醫療機構用人環境。

  《實施意見》明確,社會醫療機構與醫務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鼓勵醫務人員在公立和社會醫療機構間合理流動,醫務人員在學術地位、職稱評定(考試)、職業技能鑒定等方面不受工作單位變更的影響。完善醫師多點執業管理制度,鼓勵醫師到社會醫療機構多點執業。社會醫療機構引進的專業技術人才,符合本市人才引進相關政策規定的,相關部門應按照規定辦理其戶籍管理、住房及子女入學入托等手續。

  營造社會資本辦醫的良好氛圍。

  《實施意見》要求,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大力宣傳國家和本市鼓勵、引導社會醫療機構發展的方針政策,形成有利於社會醫療機構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另據介紹,《實施意見》共有28條,進一步明確在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中,政府各級部門要從審批程式、稅收和價格政策、大型醫用設備準入、政府購買服務等各方面給予社會醫療機構優先關心、優先支援。

[責任編輯: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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