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審計署針對彩票資金展開大範圍審計。官方數據顯示,我國啟動彩票事業20多年來,發行規模已累計達1.7萬億元。根據規定,通常彩票銷售額的15%用作發行費,35%用作公益金,50%留作獎金池。而記者調查發現,對彩票的發行費和公益金,各地在使用中存在巨大差異,標準、去向均模糊不清。一方面,發行費標準多年居高不下;另一方面,有大量公益資金趴在地方政府賬上“睡大覺”,還有部分公益資金被用於蓋大樓、買遊艇、補虧空。據新華社電
問題1
10年漲7倍 發行費存“操作空間”
我國彩票管理條例等一系列規範明確提出:隨著彩票發行規模擴大和品種增加,可降低彩票發行費比例。記者調查發現,隨著彩票銷量迅速增加,按規定應佔彩票資金15%的發行費也隨之大幅增長。不僅“標準隨規模降低”的政策要求難以落實,使用中還存在“操作空間”。
財政部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銷售彩票3093億元,而在2004年還不到400億元。據專家測算,2002年後,主要彩票品種發行費率基本保持在13%至15%左右,10年來發行費上升了逾7倍。
據了解,彩票發行費應用於投注站返點、耗材採購及宣傳行銷、人員費用等。對具體如何使用,各地彩票管理機構有一定自主權。
一家上市印刷企業的負責人透露,目前每張彩票的背後均印有廣告、玩法等圖文,需要外包企業印刷。“多數省份均由一兩家公司長期承印,通過何種渠道獲得業務不得而知”。審計機關還曾查明,國家體彩中心原副主任張偉華、印製處原處長劉峰等人在採購彩票專用熱敏紙期間,人為增加環節,轉手高價採購,致使國家彩票發行費流失2341萬元。被控貪污4744萬元的青島市福彩發行中心原主任王增先在任時,曾斥2000萬元公款,購買當時國內頂級的豪華遊艇。
問題2
蓋樓買車購辦公設備 公益金被挪用
按照規定,彩票中心按35%等比例上繳公益金後,怎麼花就是政府主管機構的事。以福利彩票為例,公益金有一半上繳中央財政,一半留在地方。上繳中央部分按60%、30%、5%、5%的比例,分配至社保基金、專項公益金、民政部和國家體育總局;留在地方的,也規定須用於“扶老、助殘、救孤、濟困、賑災”5類公益事業。
然而,在現實中,一些地方公益金卻使用效率低下,或在“睡大覺”或淪為“小金庫”。
截至2012年末,山東省體育部門有4.25億元體彩公益金未使用,其中4個市、34個縣未使用體彩公益金佔當年撥入金額一半以上;截至2010年2月,上海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累計結余6418萬元,佔籌集公益資金總額過八成。
本應用於公益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被民政、體育等主管部門拿來建樓、買車的現象十分普遍。部門經費不足,也用公益金補充。上海市審計局報告顯示,2009年該市用於體育場館改造公益金共1643萬元,但有543萬元實際用在場館辦公房改造及出租房屋修繕、辦公設備購置,超規定範圍的支出佔總支出近三成。根據湖北省審計廳公告,鄂州市民政局曾挪用38.8萬元公益金用於辦公樓建設;還有13個市州、28個縣體育局擠佔挪用公益金約178萬元。
- 建議
加快改革避免公益金成“小金庫”
記者採訪了解到,“經手環節多”“覬覦部門多”“個人權力大”,均是基層反映強烈的彩票資金管理突出問題,各級公益金收入屢屢遠大於當年支出。專家認為,這一低效率現狀實際違背了設立彩票事業的初衷。
近年來,國家體彩中心及陜西、青島等地彩票中心的多位負責人先後落馬。“在公共資金的投入使用中,要減少審批環節,加快資金利用效率。”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教授劉俏説。一些專家建議,可將公益金過渡為博彩稅,財政統籌專用避免截留。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建議,還要加快機構市場化、管辦分離改革,使彩票事業與行政部門脫鉤。據了解,在彩票的發行管理中,“一把手亦官亦商,掌控數億資金”是導致資金管理失靈的重要原因。隨著銷量快速提升,彩票管理機構既是事業單位、又是經營機構的矛盾正在凸顯。
專家建議,改革中可專門針對彩票事業立法,並成立脫離部門的監管委員會依法監督;資金的分配上也要納入國家財政預算,保證專項足額使用,避免形成部門結余。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主任張佔斌認為,彩票資金需要提高績效。“如果監督制度太寬泛或存在缺陷,就會出現挪用資金等問題,甚至使這一公益行業淪為腐敗的高發區。”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