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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課堂登直播平臺 家長或學生同意了嗎?

2017年04月26日 10:07:14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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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款名為“水滴直播”的網路平臺中出現全國多地學校的課堂直播畫面,引起輿論熱議。媒體採訪發現,參與視頻直播的學校涉及北京、山東、河南、安徽等省份,直播範圍從幼兒園到高中畢業班,也有課外的輔導機構、美甲美容培訓班等,直播場景多為教室,也有食堂、運動場、幼兒和學生就寢等(4月25日澎湃新聞)。

  筆者在“水滴直播”平臺發現,在其“教育”版裏,正在直播的上述視頻多達286個。有的像素非常高,孩子們的面龐和一舉一動非常清晰。報道未提,相關部門和該平臺是否接到過家長或學生本人的投訴,但試著想想,如果是未成年人時的你或你的孩子,此刻所作所為在所有人的視線裏,你會不會同意?

  事實上,一些家長和老師對孩子被該平臺直播一事是不知情的,比如山東濟南舜文中學老師對記者稱,“很詫異,我是點到公開(選項)了?是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嗎?沒有關注到這塊。”據報道,“水滴直播”上的視頻都來源於安裝了同一品牌的一款攝像軟體,安裝後就可以在手機上實時監控室內的畫面。工作人員稱,“不願意給別人看,在開通直播時可以設置。”筆者的疑惑是,難道不主動設置,該軟體就默認選擇了同意直播?

  此問題細思極恐,更讓人腦洞大開的是,“水滴直播”平臺裏還有內衣店等商鋪直播視頻,這些直播視頻統統成了平臺換錢的工具。“水滴直播”客服告訴記者,觀眾打賞的話,機主就有收入,(打賞)肯定是有多有少的,平臺互動多、聲畫清晰的直播較受觀眾喜愛,打賞相對就多一些。

  由此該平臺的營利模式可見一斑:安裝某攝像頭軟體,該軟體不做清晰告知到用戶的提醒,在安裝過程中採取默認同意直播的設置,而水滴平臺則利用該軟體的這一漏洞,肆意侵犯著所有進入攝像範圍中的人的合法權益,並以此營利。根據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被侵權人可以據此要求該平臺停止侵害,如有損失應賠償損失。

  此事僅僅到此,還遠遠不夠。“水滴直播”集中暴露了當前我國個人資訊亟待保護的窘境。從視頻中可以得到的資訊很多,這些資訊如果被不法利用,對個人安全將構成極大威脅。資料顯示,十年前有關機構就對個人資訊保護現狀組成課題組赴多地調研,指出“有關機構未獲法律授權、未經本人許可或者超出必要限度地擅自披露他人個人資訊情況嚴重”,今天非法買賣個人資訊成了新興産業,而至今國家層面的法律仍未出臺。

  可喜的是,不少地方出臺了相關法規,其中教育部門被列為保護範圍。法律保護一項權益決不能以犧牲另一項或幾項權益為代價,針對此事,筆者認為,除了基於公共利益需要的攝像資訊調取情形外,由教育部門自行決定的監控設備安裝,應向孩子們和家長如實告知,以孩子們同意為前提。作為參與社會的一分子,入托幼兒和在校生對自己的行為要不要被老師之外的第三人知曉這一問題,足以作出自己的判斷。如果安裝,視頻傳播範圍,必須基於特定需要,限定在校方和需要了解的家長手裏。(王心禾)

[責任編輯:郭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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