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通訊  > 正文

小米涉嫌虛假宣傳糾紛不斷 履諾能力待考驗

2015-09-28 09:30 來源:中國經濟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編者按:“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但小米公司卻接二連三得陷入涉嫌虛假宣傳風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對於一家企業而言,口碑的重要性毋庸置疑。難道是小米此前的好口碑來得太容易,反倒不在乎了嗎?

  小米公司風頭正勁,借國家主席習近平訪美的契機,小米公司宣佈與微軟就雲服務達成合作。與此同時,小米公司還發佈了新的旗艦機型小米4c。

  但是,風頭正勁的小米公司背後也承受著多樣質疑。前不久,小米公司陷入“紅米Note2換屏門”事件,引來眾多消費者指責其虛假宣傳。然而事件並未平息。近日,又有用戶爆料稱,不止是紅米Note2,其所購買的紅米2A也同樣存在螢幕真實供應商與小米公司的宣傳不相符合的現象。

  再涉虛假宣傳

  張進(化名)近日購買了一台紅米2A手機。在原先的宣傳上,小米公司宣傳紅米2A增強版採用的是“夏普、友達等供應商”。不過,經過張進自己的測評,這臺紅米2A的螢幕供應商為京東方boe。

  張進認為小米公司存在宣傳誤導的嫌疑,於是在微博上公開此事。目前,小米公司已經對官網相關頁面的宣傳語進行了修改,由原來的“夏普、友達等供應商”,變更成“夏普、友達、深超、京東方螢幕供應商”。

  為何小米公司早先不明確標出所有的螢幕供應商,而只把進口廠商標示出來,卻將國産廠商用一個“等”字涵蓋呢?《證券日報》記者多次致電小米公司公共關係部人士試圖了解情況,但電話無人接聽。

  事實上,此前不久,小米公司也剛被曝出紅米Note2虛假宣傳風波。多名消費者指出,在購入紅米Note2後,發現手機採用的螢幕並非是之前小米所宣傳的進口夏普、友達螢幕,而是國産天馬屏。

  小米公司當時承認宣傳失誤,並修改了宣傳頁面。但此舉並未獲得消費者認可。目前,這些紅米Note2用戶組成了維權群體,正在集體委託打假人士王海對小米公司發起起訴。維權群體據稱超過1000人。

  同時,據記者最新獲悉,法院已經立案受理了王海發起的第一例起訴,其他消費者的委託起訴手續也正在辦理。

  而這次,小米2A又被發現出現類似問題。張進告訴《證券日報》記者,鋻於小米公司已經在宣傳上作出更改,其並不打算就此事起訴小米。但他同時表示,“廠商玩文字遊戲的實在太多了”,“當然相信還會有很大一批京東方,天馬等的螢幕了。在中國作為消費者並沒有很好的保障。”

  保留換屏權利?

  事實上,針對外界不斷的換屏質疑,小米公司也做出了各種正面側面的回應動作。

  9月22日小米公司召開新款手機小米4C的發佈會,眼尖的網友發現小米4C的宣傳PPT上除了寫著夏普、友達、LG的供應商名字外,右下角有一行小字標明“小米保留引入相同品質和技術指標供應商的權利”。

  此舉再度將小米公司推上風口浪尖。有網友質疑,“這是不是意味著小米4C又要換屏了?”

  對此,小米官方後來發表聲明,表示小米4C將售機型螢幕均採用夏普、友達、LG的定制螢幕,不存在虛假宣傳。

  但知名打假人士王海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小米公司在宣傳上用小字標明“小米保留引入相同品質和技術指標供應商的權利”的做法並不適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規定,你不能通過格式條款,來免除自己的責任。”王海説。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實際上,小米一直熱衷強調其手機製造技術和相關供應商,並引得其他廠商競相模倣。不過,當在宣傳廣告中列明相關的條目時,小米能否遵守承諾是值得考驗的。

  有業內人士分析稱,手機廠商同一部件採用不同供應商是很正常的做法,比如蘋果在曝光的2014年全球供應商中,總共就有590家,數量驚人。

  並且,國産螢幕製造商也並沒有太大問題。比如紅米Note2中被炮轟而瞬間出名的“天馬屏”,其實華為、中興、vivo、聯想等手機都會採用天馬屏,售價甚至上兩千多元。“小米公司在發佈會和官網上明確、詳細標明所用元件的供應商,甚至是值得倡導的,詳細地列明至少比大多數的廠商沒有説出來要強。只是小米一心想要用供應商的知名度來提高身段,卻弄巧成拙。”上述分析人士在文章中稱。(見習記者 黃 榮 來源:證券日報)

[責任編輯: 李振]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圖 片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