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上網速度將比4G快五十倍、下載30部電影只需一秒鐘、每秒可傳送1萬億字節數據、最高傳輸速度可達每秒數十G,對於網速“饑渴”的網民來説,這種情況的發生無異於在在做美夢,但如今這個夢離我們越來越近。美國移動運營商Verizon無線公司近日宣佈,將從明年開始試用5G網路,2017年在美國部分城市全面商用。Verizon表示,該公司目前已經在馬薩諸塞州的Waltham,以及加州舊金山的公司實驗室中試驗5G網路。
對於網民而言,網速是越快越好,Verizon加快推出5G步伐,無疑將會極大地吸引對高速網速有強烈需求用戶加入。但就當下而言,過早的推出5G同樣存在壓力,須知無線通信技術通常每10年更新一代,2010年4G開始成熟並商用,若5G 2017年開始商用,無疑放棄了3年的收益期,面對前期4G的巨大投資,運營商的成本壓力是巨大的。因而,在運營商行業整體增長乏力的狀態下,運營商不應只依賴以速搶客,更應該在當下的個性化定制、流量經營的方面更有所作為。
運營商提速5G進程
此前,很多業內人士都預計5G技術要到2020年才能推出。然而,美國運營商卻給眾多渴望網速堪比“火箭”的網民帶來福音。美國第一大運營商Verizon首席資訊和技術架構師羅傑·古納尼(Roger Gurnani)近日表示,該公司將在未來12個月實地測試5G技術,預計可在2017年部署商用。
Verizon介紹説,5G網路下,手機上網速度將比4G快五十倍。通訊延遲將減少到十毫秒。另外,5G網路也可以支援更多的上網和通信設備,尤其是支援各種內置上網裝置的物聯網和智慧家居産品。Verizon表示,該公司目前已經在馬薩諸塞州的Waltham,以及加州舊金山的公司實驗室中試驗5G網路。未來,該公司將會邀請大批行動通訊設備製造商,研發相關的5G技術,其中包括阿爾卡特朗訊、三星電子、高通、諾基亞、愛立信、思科等。
而搶跑5G商用的顯然不僅僅只是美國運營商,日本運營商軟銀同樣在拼速度,在今年7月份中興上海分析師大會上,軟銀統括部長北原秀文透露,軟銀將於2015年到2016年間,在東京大規模部署MIMO以及在部分站點部署Massive MIMO,到2020年大規模部署5G。
國內運營商同樣對5G癡心不已,也已經開始對5G進行佈局謀劃。
5G快速到來真的好?
但靜下心來會發現,無論是市場還是媒體亦或是運營商自身,對於5G的加速到來都非常期待,更恨不得一下子就投入到5G的懷抱中,然而,在這背後,運營商還需要有自己的考量。
首先,網路建設負重難行。一張電信網路的投資回報週期往往都在7到8年左右,運營商建設4G的時間點距離上一次的3G網路也不過5年左右,這意味著還沒等到3G盈利,運營商便開始4G建設,而4G投資回報期還沒完,5G又開始著急開工,如此巨大的“透支建設”,將使運營商感到沉重的建設和運營壓力。
其次,財報利潤增長觸及天花板。就拿國內的三家運營商而言,據權威部門統計,三大運營商在2015年4G建設投資將達到1000多億元,凈利潤不斷下滑。在2015年上半年運營商發佈的財報中,出中國聯通上半年實現凈利潤實現同比增長4.5%外,中移動和中電信均出現下滑,分別為0.8%和4%。
最後,“流量經營”挖掘深度不夠。無論怎麼掩蓋,近些年,OTT企業對運營商的替代效應是不斷加深的。雖然運營商也在不斷嘗試建設獨立的網際網路公司、聯合網際網路公司打造網際網路金融、應用商店甚至是OTT應用,但最終結果都是收效甚微,難以觸及核心。
借鑒:國內運營商發展需在三方面下功夫
面對一擁而上的5G,國內4G卻還剛剛起步,運營商切勿好高騖遠,而更需要踏實經營4G,之後再求突破。
首先,根據用戶需求,提供差異化、定制化服務。運營商現在主要提供網路管道,類似于普通馬路,未來如果能提供類似高速公路、高鐵等多元的網路服務,讓網際網路企業有選擇地享受這種服務,並付出合理費用,將使整個價值鏈實現多贏。
其次,加大宣傳力度,擴大用戶規模,實現規模效益。工信部數據顯示,6月份我國移動網際網路用戶已突破9億戶,其中3/4G用戶總數超過2.25億戶。可以預計,隨著4G用戶越來越多,規模效應的作用將明顯體現出來,單位成本持續下降,流量費單價才會逐步下降。
最後,強化流量經營。一位行業分析師認為,電信市場的競爭不斷升溫,電信運營商也必須構建或完善自己的生態系統,流量經營自身則成為構建並黏合生態系統的關鍵性因素,對整合産業鏈、維繫合作夥伴各方、擴大用戶群方面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在競爭壓力下,運營商須加快業務創新步伐,確立自己的差異化流量經營特色,進而實現商業模式的新突破。
5G網路即將到來令人興奮,其前景也極具誘惑力。但各大運營商在忙於搶佔5G市場的同時,也應該充分考慮到自身的現狀,若是一味強求以速搶客,在競爭中無疑落在下乘,畢竟無論網速如何提高,運營商的核心經營理念還是用戶經營,提高量是一方面,提高單位收入的“質”同樣不可忘。
[責任編輯: 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