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公眾圍觀將失信企業“圍”死,一個全面的、權威的資訊庫必不可少,而且還要方便公眾獲取相關資訊。
在2014年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開幕式上,國務院副總理汪洋表示,要加快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建立食品安全紅、黑名單制度,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損的激勵約束機制。讓不講誠信者付出高昂的經濟和聲譽代價。
食品安全保障,需兩條腿走路,一條是行政監管,一條是市場選擇。食品安全黑名單制度,則屬後者——將制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食品的失信企業公之於眾,讓唯利是圖的黑心老闆成為“過街老鼠”,公眾則以腳投票,選擇不消費、不合作,最終“餓”死企業,除了自動退出別無選擇。要問這種辦法是否可行,不妨看看“差評”對網店的威懾力。網上開店,口碑和信譽至關重要,對於規模不大的賣家來説,幾個“差評”足以致命。假如“食品安全黑名單”完善起來,公眾能輕易獲得相關資訊並付諸行動,上榜企業還不醒悟,一條路走到黑,等待他們的命運是什麼就不難想像。
此前,上海、深圳、青島等地已開始試水“食品安全黑名單”制度。深圳去年9月1日首次公佈“食品安全黑名單”,共有17家企業(個體戶)、31名負責人或經營者“榜上有名”。甘肅省還建章立制,于2011年出臺了《甘肅省食品安全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上月初,食藥監總局首次在其官網公佈全國581家食品黑名單企業。再聯繫此次高層表態,國家層面的“食品安全黑名單”可謂呼之欲出。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大過天,“食品安全黑名單”亦當審慎。公眾對食品生産企業的失信行為深惡痛絕,作為公共決策,要正視民意訴求,但也不能毫無原則迎合,畢竟“黑名單”是對權利的一種限制,對企業來説存在著一個公平問題。食品企業出現産品安全問題,原因很多,可能是主觀故意,也可能是其他原因,譬如標準滯後、工藝落後、原材料出問題、檢測手段跟不上等等,甚至遭到同行惡性競爭的陷害。如果不問青紅皂白,就將出事企業拉入“黑名單”,恐怕有失公平。
大而化之,食品安全資訊事關消費者權益、企業利益、社會穩定等,在資訊採集(包括採集主體、途徑、方式等)、資訊發佈(發佈內容、渠道、時效等)、資訊糾正等方面,必須遵循一套法定的規制,保障資訊的合法性、準確性與權威性,避免因政出多門對企業造成“誤傷”,或因無章可循而讓制度虎頭蛇尾,不了了之。
人多力量大,圍觀也是一種生産力。要想公眾圍觀將失信企業“圍”死,一個全面的、權威的資訊庫必不可少,而且還要方便公眾獲取相關資訊。在手機網際網路時代,手機APP無疑是一個利器。將“食品安全黑名單”製作成APP,讓公眾隨時隨地可以在購買産品之前,通過掃描産品條碼,了解到産品或企業的資訊,看看産品品質是否有問題,看看生産企業是不是食品安全的“駭客”。開發一個手機應用軟體不難,難在有全面的、權威的、及時的資訊來滿足用戶需求,而這不是一般軟體開發者可以做得到的,需要公共部門的介入,公共財政的支撐。
“黑名單”與“紅名單”同時上線,一個唱黑臉,一個唱紅臉,監督效果將更可期。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