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電信運營商短期利潤將降逾三成 或將減少贈禮促銷活動
日前,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明確從2014年6月1日起,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範圍,對此,三大電信運營商都表示,從短期來看利潤將受到影響。
根據《關於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電信行業將實行差異化稅率。具體來説,稅率將分為兩檔:提供語音通話等基礎電信服務徵收11%的稅率;電子數據和資訊傳輸、網際網路接入等增值電信服務的,按照6%稅率徵收。
在營改增試點生效後,國內電信業務將不再執行之前營業稅制中的郵電通信業稅目3%的稅率。對於國內三大電信運營商來説,在營改增初期,將面臨利潤下滑的局面。三家運營商在對外公告中都表示,預計在短期內,營改增將對公司經營利潤造成較大的負面影響。主要原因是增值稅具有“稅費與價格分離”的特點,營改增後公司營運收入將相應減少;同時,他們的部分支出項目不能夠獲得增值稅進項稅抵扣(例如折舊攤銷及人工成本等),這就造成了營改增帶來的成本下調幅度將低於當期營業收入的下降幅度。
工信部此前統計顯示,三大運營商利潤將因此下降36.5%。但對於長期影響,運營商持樂觀態度。
對於一般消費者來説,電信運營商進入營改增試點,最有可能面臨的影響是運營商促銷手段的變化。在此之前,電信運營商們一直習慣使用存話費送手機、充話費送禮品等促銷手段來吸引用戶,在營業稅制下,這些手段並不會增加企業的稅負。
但是在營改增之後,以“業務銷售附帶贈送實物業務”將“視同銷售”計繳增值稅,這意味著運營商如果要繼續實行之前的優惠促銷手段,就要承擔更多的稅負。
中國社科院價格與稅收研究所副主任張斌表示,不排除短期企業稅負增加的可能,但企業一旦進入大規模採購階段,增值稅進項抵扣較多時,減稅的效果將非常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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