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三星等手機和平板電腦被訴
華為方面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尚未收到相關消息
據媒體報道,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1月17日宣佈,對中興、諾基亞、三星和新力在美銷售的手機和平板電腦發起“337調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當天發表聲明説,位於美國弗吉尼亞州的Pragmatus Mobile公司去年12月18日向其提出申訴,指控美國進口及在美國市場銷售的手機和平板電腦侵犯了該公司專利,要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啟動“337調查”,發佈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對於此次調查,華為方面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尚未收到相關消息。
美國“337調查”源於《1930年美國關稅法》第337條款,後經過數次重大修訂。根據該條款,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有權調查有關專利和註冊商標侵權的申訴,此外也開展涉及盜用商業機密、商品包裝侵權、仿製和虛假廣告等內容的調查。“337調查”不僅監督國際貿易,也管控美國國內的州際貿易,因此執法對象不僅是外國企業,也涉及美國本土企業。
根據有關程式,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在啟動“337調查”後,該機構必須在45日內確定終裁的目標時間,並儘快完成調查,通常案件需要在一年內作出裁決。如果涉案企業被裁定違反了第337條款,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發佈相關産品的排除令和禁止進密碼,這意味著涉案産品將徹底喪失進入美國市場的資格。
事實上,美國的337調查對於中國企業來説,已是司空見慣。就在2013年12月份,中興和華為在美國勝訴337調查。就美國公司InterDigital訴華為、中興通訊、諾基亞等專利侵權一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行政法官作出最終裁定,維持2013年6月份的初裁結果,不支援InterDigital的侵權指控。
憑藉所持有的5萬餘件高品質全球專利,中興通訊今年已在美國連勝由Interdigital、TPL、Flashpoint等專利運營公司發起的三起337調查,這將極大地鼓勵後續中國企業應對國際專利訴訟的信心。
針對美國頻頻發起此類調查,中國商務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國政府恪守反對貿易保護主義承諾,共同維護自由、開放、公正的國際貿易環境,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處理貿易摩擦。
[責任編輯: 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