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臺灣商情  > 正文

女食客兩年舉報20家餐廳 均稱吃到頭髮

2014-05-14 14:03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女食客兩年舉報20家餐廳均稱吃到頭髮

  中新網5月14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陳姓女子這兩年在臺灣新北市光顧了20家餐廳,均以吃到頭髮為由向主管機關申訴,然均無證據,新北市府依法發函要求餐廳與消費者和解,店家不想惹麻煩只得賠錢了事,縱使懷疑有詐也不敢吭聲。

  該報記者聯繫上陳女,她表示,是真有吃到頭髮,現場就向店家反映,店家未理會才投訴,“而且我手機也沒有拍照功能”;她説,大部分店家都會賠錢,“不賠就算了,也不再提申訴。”

  據了解,陳女兩年前開始申訴,已在超過20家店吃到頭髮,近半年就有10件,這些餐廳分佈在新北市的板橋、中和、永和一帶。

  陳女會一次向法制局遞出多張申訴書,內容清一色是“吃到頭髮”,消保官與衛生局官員私下表示,“雖然覺得怪怪的,但有申訴還是得處理。”

  依規定,法制局收案後,會發函衛生局,衛生局再發函業者要求一週內和解,並前往店家稽查;消費者對和解不滿意,可二次申訴。

  據查,這半年來有半數店家賠錢和解,金額都只有數百元(新台幣,下同),即使沒有和解,陳女也從未提出二次申訴。

  便當店吳姓女老闆説,“陳女都過了快兩個月才投訴,內用時也沒反映,當然會懷疑。”但不和解可能得到消保官室調解,“才賺一百多元,不划算。”

  一家小火鍋店賣給陳女兩百元套餐,後來“加碼”賠五百。胡姓店長表示,收到衛生局來函、聽到要來稽查會怕,“乾脆直接湊整數賠她。”

  律師張婉萍表示,如“吃到頭髮”是投訴人捏造,恐涉嫌詐欺,業者可提告,“沒有證據的事,店家不用隱忍而賠錢了事。”主任消保官許宏仁指出,會介入了解陳女檢舉案,他也呼籲消費者,申訴管道是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不要濫用。

[責任編輯: 楊麗]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股 市
臺灣| 大陸
    臺股17日開盤漲44點 為8538點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