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北市精華區價值7至10億元(新台幣,下同)的空地,引發婦人林富美與乾兒子許文鼎互指對方借錢不還,勾結銀行設局謀奪土地官司,誰是誰非,檢察官和法院正在調查。
這塊空地面積110坪,位於中正區林森南路、忠孝東路口成功高中旁的商業用地,地主許文鼎估計土地市價每坪900萬元,總值約10億元;銀行估價約6至7億元。
這件土地貸款糾紛的當事人僑務委員賴健治、林富美夫婦及許文鼎,都是鼎甫資産管理公司股東,賴健治夫婦佔七成股分。許多年前與賴健治的女兒相親,之後林富美收許為乾兒子併合組公司。
許文鼎檢舉指出,他于2010年購買上述土地,因資金不足,賴健治和乾媽林富美介紹某銀行“養地型土地融資”貸給他4億多元,言明十年償還。
結果2012年銀行抽銀根要他還款,否則要他以5億元將地賣給林富美或拍賣土地抵債,他才發現土地貸款抵押權人不是銀行而是林富美。
許文鼎懷疑,賴健治夫婦與銀行監察人、經理涉嫌設局誘他貸款,私下將土地抵押給林富美,再抽銀根令他無法還錢,意圖謀奪土地,控告賴健治等人涉及詐欺、背信;檢方已受理偵辦。
賴健治夫婦委任律師陳淑貞反駁,許買地資金不夠,商請林富美拿2000萬美元定存單當擔保向銀行貸款,許文鼎于2011年11月簽約,將土地抵押給林富美,承諾若還不出錢,願以5億元將土地賣給林。
陳淑貞指許文鼎“恩將仇報”,2009年林富美也曾拿美元定存單替許文鼎當擔保品向銀行貸款,這是第三次以相同模式貸款,許文鼎怎麼會不知道?
林富美在寄給許文鼎的存證信函指出,因許文鼎還不出錢,她兩千萬美元定存單已被銀行扣抵貸款,她因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許開給她3張4億7000萬元本票,法院今年2月13日裁準強制執行。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