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4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經建會”計劃處處長詹方冠今天(25日)表示,臺灣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年底前將送“立法院”審議,若能順利在下個會期通過,預期明年6月可望完成“立法”。
詹方冠指出,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草案中,擴大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等專業服務業開放幅度,代表臺灣用示範區彰顯推動服務業自由化的決心。
由於這次自由經濟示範區納入教育創新,開放臺灣大學申請與島外大學合作設立實驗性大學,外界關切恐造成私校退場或學歷貶值效應。
詹方冠特別澄清,在示範區內推動教育創新並非要讓私校退場,是藉由訂定一定標準,讓公私立學校可以申請與其他學校合作及鬆綁學校對學生、學費的限制,讓教育相關法規更加自由。
由於示範區特別條例“立法”通過並啟動後,地方將可申設示範區,詹方冠表示,屆時會訂定相關機制及審核標準,並不會出現只要地方申請都通過的情況。
另外,未來陸資投資示範區內的製造業、服務業將比照外資、WTO承諾,詹方冠指出,“經濟部”已修正“大陸地區人民赴臺投資許可辦法”,放寬陸資在示範區投資限制,但因目前兩岸服貿協議還在“立法院”審查,因此何時實施,由“行政院”另訂期限。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