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臺灣商情  > 正文

臺灣漁民4月起捕獲大白鯊等罕見鯊魚須通報相關部門

2013-03-19 08:52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當局“農委會漁業署”近日修訂相關規定,從今年4月1日起,島內漁民若捕獲大白鯊、象鮫或巨口鯊,必須主動通報當地漁業主管單位及“農委會漁業署”,否則將被處以3至15萬元罰款。(圖片來源:臺灣“聯合新聞網”)

  台灣網3月18日消息 臺當局“農委會漁業署”近日修訂相關規定,從今年4月1日起,島內漁民若捕獲大白鯊、象鮫或巨口鯊等罕見鯊魚,必須主動通報當地漁業主管單位及“農委會漁業署”,並留置整尾魚體24小時,供學術單位優先購買或採樣蒐集後才可拍賣利用,否則將被處以3至15萬元新台幣的罰款。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去年10月臺灣東海岸連續捕獲3尾大白鯊,又在花蓮石梯外海發現巨口鯊,引發動物保護組織的關注,“漁業署”也被呼籲實施禁捕。經5個月研議,臺當局“農委會漁業署”祭出通報管制措施,漁民未來捕獲罕見鯊魚,沒有通報的將被開罰。

  “漁業署署長”沙志一表示,雖然這3種鯊魚並非臺灣漁民主要漁獲,但大白鯊與象鮫都是華盛頓公約組織(CITES)附錄二的稀有物種,希望藉由強制通報增加漁民保育概念,並優先賣給教授學者,讓學界取得更多鯊魚研究資訊。

  沙志一説,未來漁民捕獲上述3種鯊魚,必須在返港1日內,填妥通報調查表,註明捕獲地點、種類及鯊魚體長等數據,以傳真方式通報當地的漁業主管機關、“農委會漁業署”及臺灣海洋大學水産資源研究室,並由研究單位進行科學採樣及蒐集生物學數據後,才能拍賣及利用魚體。

  “臺灣鯊魚保育又邁進一步”,臺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肯定了“漁業署”作為。她説,從強制漁民通報做起,並讓學者有優先購買權,針對遊入定置網的活體沙魚,讓學者做完研究後標記野放,臺灣將走在鯊魚保育的前端。(台灣網 何建峰)

[責任編輯: 王君飛]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股 市
臺灣| 大陸
    臺股17日開盤漲44點 為8538點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