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葡萄原名嘉寶果,1962年引入臺灣後,由於長勢好、利潤高,深受臺灣農民喜愛。2013年,臺農陳吉昌與閩農紀勇惠開辦了全省首家閩臺農民合夥農場,聯手在漳州種植樹葡萄。隨著合作漸入佳境,他們又計劃延長樹葡萄的産業鏈,尋覓更大的發展空間。
栽下“搖錢樹”,如何長成大産業?
——首家閩臺合夥農場探索發展新路
陳吉昌與紀勇惠(左)正在交流樹葡萄種植經驗。鄭愛國 攝
東南網1月13日報道(福建日報記者 張輝 通訊員 鄭愛國 黃國軒)
一棵樹葡萄開啟新合作
去年,對陳吉昌和紀勇惠來説,真是蠻拼的一年。11月,他們剛收穫了最新一季的樹葡萄,市場價達到每公斤400元;12月底,就有廈門客戶從農場購走了一株30年樹齡的樹葡萄,價格高達12萬元。
陳吉昌來自臺灣雲林縣,上世紀90年代曾在仙遊開辦種豬場,當時紀勇惠是其在龍海的豬苗經銷商。後來,養殖業因環保問題面臨調整,陳吉昌便回到臺灣尋找出路。在農業專家的推薦下,種植樹葡萄成為了陳吉昌的新選擇。
2005年,陳吉昌從臺灣引進一批樹葡萄,將其中300株樹苗半賣半送給紀勇惠試種。兩年半後,紀勇惠大賺20多萬元。這讓他們決定深入合作,由陳吉昌提供苗木、資金、技術,紀勇惠負責栽培、管理、開拓市場。2013年,當地工商部門在推廣家庭農場時,發現了讓人眼前一亮的“吉勇模式”,便將其作為行政指導的重要對象,引導其進行登記造冊。
“當時,樹葡萄種植已經初具規模,是閩臺農業合作的一個範本,但還需要一個合法的市場主體資格,來形成自己的品牌。”龍海市浮宮工商所副所長洪建輝説。2013年4月24日,龍海市吉勇果蔬閩臺合作農場成立。這是我省首家閩臺農民合夥農場。
在福建農林大學教授何均琳看來,相較于傳統的閩臺農業合作,這種合夥農場模式具有更強的創新性。“儘管2005年以後,福建開始允許臺灣投資者,以個體工商戶的形式在福建投資,但仍以臺商獨資為主。”何均琳認為,兩岸農民合作經營農場,可以更好地發揮兩地農業優勢,引進更多的臺灣先進技術、良種和人才,培育大陸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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