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經濟部門負責人張家祝(圖片來源:今日新聞網)
台灣網6月13日消息 12日,臺灣行政主管部門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規定若中小企業主能為基層員工加薪,所增加的薪資支出,將可在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中多扣減3成。“經濟部長”張家祝表示,希望“立法院”下會期可以通過,並期望帶動全臺1/3、約43萬家中小企業加薪。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旺報報道,根據“經濟部”統計,臺灣中小企業約有130萬家,佔全體企業的97.67%;其中中小企業的就業人數近850萬人,約佔臺灣就業人數的78%。
張家祝透露,加薪抵稅的構想很早就提出,早在財政主管部門研擬財政健全方案時,經濟主管部門就提出加薪抵稅想法,但財政主管部門無法接受;後來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時,財政主管部門評估可接受中小企業加薪抵稅,但明確排除大企業。“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吳自心也表示,中小企業過去較少享受政府資源,應受抵減,但大企業本來就應把利潤與員工分享。
張家祝表示,配合財政健全方案,原本只針對企業增僱員工所增加的支出,可抵減營利事業所得130%,即可增加3成的額度,但希望不限增僱員工,加薪的部分能一體適用,享有同樣的鼓勵。除了加薪抵稅,也推出其他鼓勵中小企業加薪措施,包括在科專計畫及相關技術、營運補助申請的評比項目中,納入企業是否加薪的考核;以及修訂《公司法》,未來公司賺錢,除了分紅給股東,也必須分配給員工。
張家祝説,經過一兩個月的協調,經財政主管部門同意,此規定適用於全臺中小企業的臺灣籍基層員工,所謂“基層”是指經理級以下員工;同時,針對中小企業每年法定基本工資調整以外的調薪金額,給予130%的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扣除優惠,使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可以多抵減3成。
對於外界質疑日本、新加坡以抵減10%或補貼其成本支出等方式鼓勵企業加薪,而臺灣則採取稅捐減免,張家祝説,臺灣的做法不限門檻,只要加薪就可享減稅,較日、新做法更為有效。他也期待,該草案獲立法部門通過實施後,可帶動全臺1/3、逾43萬家中小企業加薪。(台灣網 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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