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當局貨幣政策主管機關負責人彭淮南18日表示,兩岸有必要簽署貨幣互換協議,該機關會盡最大努力,縮短完成簽署時間,並爭取協議額度不低於3000億元人民幣。
彭淮南當天在臺灣地區立法機構“財政委員會”接受質詢時作上述表示。綜合臺灣媒體報道,他説,目前大陸與新加坡簽署貨幣互換協議的額度為3600億元人民幣,香港是4000億元人民幣,韓國則為3000億元人民幣。
貨幣互換通常是指市場中持有不同幣種的兩個交易主體,按事先約定在期初交換等值貨幣,在期末再換回各自本金並相互支付相應利息的市場交易行為。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中國人民銀行先後與韓國央行、香港金管局、馬來西亞央行等約20個機構簽署了貨幣互換協議。據了解,運用貨幣互換手段是為了應對短期流動性問題,更有效地應對金融危機,維護金融體系穩定。
兩岸于去年8月31日簽訂《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今年2月6日貨幣清算機制進入實質運作。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易綱3月13日表示,兩岸雙方可以商談貨幣互換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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