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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行政主管部門通過修法將大陸學生納入健保

2012-10-11 16:09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新華網臺北10月11日電(記者 何自力 林甦)臺灣行政主管部門11日通過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來臺灣就讀的大陸學生納入健保範圍。草案將送立法機構審議。

  臺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陳衝表示,將來臺就學的大陸學生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範圍,將創造友善的生活及學習環境,有助兩岸青年交流往來。

  陳衝懇請教育、衛生及負責兩岸事務的部門積極爭取立法機構民意代表的支援,並及早準備後續應配套完成的行政作業及法規,以利施行。

  臺灣兩岸事務主管部門主任秘書張樹棣表示,行政主管部門會議通過的修正草案,將大陸學生來臺就學期間的身份,由“停留”改為“居留”,並增列“撤銷或廢止許可事由”,只要大陸學生來臺就學事由與時間終止,就可撤銷居留身份。

  依臺灣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外來人口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以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為要件。

[責任編輯: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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