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北京1月28日電 (記者曲哲涵)保監會副主席黃洪日前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座談會上表示,2016年保監會將在現有4個試點城市的基礎上,選擇經濟條件較好、房地産市場較為規範、當地政府支援的城市和地區納入試點範圍,通過擴大業務經營區域,在發展中解決問題,使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這項政策福利。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2014年6月,保監會印發《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2015年3月,幸福人壽的首款“以房養老”産品“幸福房來寶”獲批上市銷售。記者從該公司獲悉:截至2015年底,幸福人壽已與45戶家庭62位老人簽訂了投保意向書,其中既有無子女的失獨老人、孤寡老人,也有有子女的老人,在子女同意後參與投保。目前已完成承保手續的老人有38位,開始領取養老金的老人有29位;參保老人平均年齡70.5歲,平均每戶月領養老金8465元,月領金額最高的是上海一位76歲的單身女性老人,月領額達到19003元。
由於試點以來僅完成38位老人的承保手續,有業界人士提出“以房養老”市場遇冷。幸福人壽有關負責人表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一項創新金融業務,“幸福房來寶”也是一款定位小眾的金融創新産品,是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有益補充,目前業務進展與公司預期相符,公司本著穩健審慎的原則開展試點工作,不追求規模。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保險係教授庹國柱認為,目前我國最主要的養老方式以家庭養老為主,以房養老作為政府養老的補充部分,更適合擁有兩套或兩套以上房産的,無子女或者不涉及遺産繼承問題的老人。
南開大學教授朱銘來認為,首款“以房養老”産品的本質仍是長期壽險産品,保險公司應該提高條款費率的透明化程度,尤其是要面向老年人銷售,文字表述上也應儘量通俗易懂,這樣才更容易打開市場並使投保人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黃洪表示,前期試點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其積極意義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探索出了一條養老融資的新路,為有房産但養老資金不足的老年人增加了一種養老選擇,使老年人的“死錢”變成了“活錢”,滿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養老”和“增加養老收入”的兩大核心養老需求;二是有效提高了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顯著改善了退休生活品質,得到了參保老人的充分肯定;三是逐漸澄清了社會公眾原有的模糊觀念和一些錯誤認識,普及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知識,擴大了社會影響;四是逐漸摸索出了一套較為完整的業務流程和風險管控體系,為進一步擴大業務規模奠定了基礎。《人民日報》( 2016年01月29日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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