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9日獲悉,為進一步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更加有效地防範系統性風險,發揮逆週期調節作用,並適應資産多元化的趨勢,人民銀行從2016年起將現有的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和合意貸款管理機制“升級”為“宏觀審慎評估體系”(以下簡稱MPA)。
央行表示,MPA體系更為全面、系統,重點考慮資本和杠桿情況、資産負債情況、流動性、定價行為、資産品質、外債風險、信貸政策執行等七大方面,通過綜合評估加強逆週期調節和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另外,宏觀審慎資本充足率是評估體系的核心,資本水準是金融機構增強損失吸收能力的重要途徑,資産擴張受資本約束的要求必須堅持,這是對原有合意貸款管理模式的繼承。
與此同時,MPA體系從以往的關注狹義貸款轉向廣義信貸,將債券投資、股權及其他投資、買入返售資産等納入其中,有利於引導金融機構減少各類騰挪資産、規避信貸調控的做法;利率定價行為是重要考察方面,以促進金融機構提高自主定價能力和風險管理水準,約束非理性定價行為,避免惡性競爭,維護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有利於降低融資成本;MPA體系更加靈活、有彈性,按每季度的數據進行事後評估,同時按月進行事中事後監測和引導,在操作上更多地發揮了金融機構自身和自律機制的自我約束作用。
東方證券銀行業首席分析師王劍稱,央行祭出一整套的宏觀審慎監管框架,根本目標是為了維持宏觀金融體系的穩定,避免類似過去幾年那樣,因監管不夠協調或不夠宏觀,導致監管真空,小型、局部流動性危機每兩年出現一次。目前是針對銀行,不排除對其他金融機構也會出臺類似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