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的叢先生租房開了一家賓館,可是周邊新開的一家服裝加工廠噪聲大影響了賓館的入住率。在協商未果後,叢先生將服裝加工廠起訴到法院,要求停止噪聲污染,並索賠3萬元。
賓館旁的服裝廠有噪音
老闆愁了
2012年11月27日,叢先生租用沈河區南樂郊路一處380余平方米的房屋,開了一家賓館。因為臨近瀋陽市婦嬰醫院,所以效益一直都很好。
叢先生説,好景不長,自2014年3月瀋陽某服裝加工廠在旁邊開辦後,與賓館僅一墻之隔,因加工噪聲特別大,嚴重影響了生意,許多原本已入住的顧客不得不退房。
叢先生多次找到服裝加工廠進行協商,可噪聲絲毫沒有減弱。無奈之下,叢先生將服裝加工廠起訴到沈河區人民法院,要求服裝加工廠排除噪聲干擾,並賠償經濟損失3萬元,承擔訴訟費及相關費用。
對此,服裝加工廠表示,自己一向依照相關規定時間從事生産,並沒有影響到賓館客人入住和周圍居民生活。賓館入住率好壞是其自己經營問題,和服裝加工廠沒有關係。
服裝廠噪聲超標擾民
法院判了
沈河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因為服裝加工廠噪聲擾民,賓館方面兩次報警,濱河派出所兩次出警要求服裝加工廠停止擾民。同時,瀋陽市環境保護局沈河分局環境監測站出具監測報告顯示,賓館室內夜間噪聲超過國家標準。
法院認為,環保部門出具的監測報告已確認,在服裝加工廠正常生産的情況下,賓館房間內夜間噪聲測值超過國家規定標準,其在夜間生産的行為已對賓館經營造成了影響。因此,叢先生要求服裝加工廠停止侵害、排除噪聲干擾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援。
關於賠償3萬元損失的問題,法院認為,賓館行業的特殊性導致其對安靜的環境有更高的需求,服裝加工廠夜間生産的行為影響賓館客人的休息,對入住率産生一定的影響。因為服裝加工廠生産的時間並不確定,所以雖對賓館經營産生影響,但影響的程度無法確定,法院酌定服裝加工廠賠償賓館營業損失5000元。
瀋陽晚報、瀋陽網主任記者 王立軍
[責任編輯: 吳曉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