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前7月全國稅收創五年來同期最低
受國務院委託,昨天,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樓繼偉表示,中央和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達到全年預算目標的難度較大,收支矛盾較為突出。
據樓繼偉介紹,1月-7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93849億元,為預算的60.8%,增長5.4%;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支出90020億元,完成預算的52.5%,增長12.1%。
“財政收入形勢較為嚴峻。分稅種看,稅收收入增速回落,主體稅種增長持續放緩”,樓繼偉説,稅收收入78793億元,增長4.5%,同比回落4.1個百分點,為2010年以來同期最低水準。其中工業增值稅零增長;進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關稅分別下降14.7%和11.4%。
中央和地方收入低位增長,地方收入區域分化加劇。31個省份中兩位數增長的有6個,個位數增長的有18個,收入下降的有7個。
此外,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18407億元,下降20.7%,樓繼偉解釋説,“主要是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下降25.2%”。
另截至7月末,已發行地方政府債券14288億元。
樓繼偉稱,今年以來預算執行基本平穩,但也存在一些問題,財政持續緊運作,有的地方財政收入下降,預算平衡難度加劇等。
他表示,下一步加大力度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推動重大水利工程、鐵路建設、棚戶區改造等重點項目加快實施。提前下達2016年重大項目建設投資計劃。
同時加快稅制改革。適時將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納入營改增試點。推進消費稅改革,並研究個人所得稅改革方案;研究提出理順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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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改革方向:綜合所得稅制
在前年、今年的全國兩會的記者會上,樓繼偉都被問及個稅改革方面的問題。樓繼偉回應稱:簡單地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並不公平,現在要解決的是稅制不合理的問題。我國分類徵收個人所得稅有11個分類,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對此進行改革,改成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實際就是綜合所得稅制,這樣的稅制才比較科學。也就是説,在對部分所得項目實行綜合計稅的同時,將納稅人家庭負擔,如贍養人口、按揭貸款等情況計入抵扣因素,更體現稅收公平。
【審議】
委員建議“同居暴力”入法
昨天,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多名委員建議,“同居暴力”、恐嚇等精神暴力也將視為家庭暴力,納入反家庭暴力法的調整範圍。
家庭成員包括哪些人?
對於家庭暴力法的適用範圍,草案界定為“對家庭成員實施的侵害行為”。
分組審議時,沈春耀、令狐安、黃華華、孫大發、萬鄂湘等多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均提出,法律應給出“家庭成員”的明確定義,並將監護、撫養、寄養、同居等關係的共同生活人員,均納入“家庭成員”的範疇。
“什麼叫家庭成員?應該包括前配偶、同居者”,令狐安説,“同居在我國已經是一個現實存在的普遍現象,包括性關係的同居。如果不包括這些人,會有相當大的一批人脫離于法律保護之外”。
蘇輝也認為,反家庭暴力法應當吸收相關司法解釋中的表述,將對家庭暴力適用範圍的規定,上升為法律。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萬鄂湘也認為,應對家庭成員的概念做出明確界定,“本法所指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以及因寄養、收養,甚至事實婚姻或者同居形成的家庭成員關係”。
“恐嚇”算不算家暴?
草案將“家庭暴力”的範圍界定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實施的侵害行為。
對此,令狐安、黃華華、萬鄂湘等10多名委員提出,“家庭暴力”除了上述對身體的侵害,還應該包括“恐嚇”等精神暴力。
萬鄂湘提出,“精神暴力在家庭暴力當中佔到的比例並不小,比如語言暴力,還有就是暴力威脅對家庭成員産生的精神殘害導致自殺、自殘、自虐的現象也不少,我們目前只是把家庭暴力限制在對身體方面的殘害是否足夠?是否應該擴展?我個人認為應該擴展”。
陳蔚文也表示,“用軟暴力折磨一個人是很容易的,如讓老人挨餓受凍、性暴力、恐嚇等等”。
新京報記者 王姝 金煜
見習記者 沙璐
[責任編輯: 吳曉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