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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消費稅“三連調”合法嗎?

2015-01-13 10:13 來源:北京晨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合法

  調稅有法可依

  北京大學法學院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説,稅率的調整,是稅收法定原則下全國人大專有的權利。判斷目前成品油消費稅調整是否合法,首先要看國務院是否有權調整稅率。

  劉劍文説,上世紀80年代初,為適應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對稅收立法的迫切需要,併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修改法律積累經驗,1985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第六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授權國務院在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方面可以制定暫行的規定或者條例的決定》,授權國務院必要時可以根據憲法制定有關暫行的規定或者條例。

  2000年,全國人大通過的《立法法》第九條也規定,應當制定法律但尚未制定的事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有權作出決定,授權國務院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對其中的部分事項先制定行政法規。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認為,根據全國人大的授權和《立法法》規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權作出決定,授權國務院根據實際需要,對其中部分事項先行制定行政法規,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對有關稅收制度進行相繼調整。

  此外,現行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二款明確規定,“消費稅稅目、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專家表示,現行法律法規下,由國務院研究決定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稅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根據國務院的決定頒布政策操作文件,符合現有的程式。

  倒逼

  消費稅立法提速

  專家指出,儘管在現有法律法規下通過授權國務院調整消費稅是合法的,但稅收調整畢竟關係百姓切身利益,在稅收立法的原則下,應以消費稅稅率調整為契機,加快消費稅立法進程,凸顯稅收法治思維。

  劉劍文建議,未來可以通過兩種方式對稅率進行調整,一種是人大主動回應社會需求,主動調整相關産品稅率;一種是就相關稅率稅目調整授權國務院,並加強事後監督。但無論如何,未來的稅收政策調整要在法治思維、法治框架下執行。

  劉劍文説,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到2020年要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其中包括建立現代稅收制度,用法律來規定稅收的基本形式,實際為“稅收法定”指明瞭時間表。值得關注的是,新年伊始,國務院法制辦于2015年1月5日公佈了由國稅總局、財政部起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作為規範現行18個基本稅種徵收管理的基本程式法,《稅收徵管法》立法進程的加快,無疑釋放出新年稅制改革的新氣象。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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