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廣州8月19日電(記者武衛紅 王凱蕾)針對國企薪酬設計中存在的問題,18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審議了《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關於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專家認為,長時間以來,國企過於強調薪酬水準與市場看齊而忽視其公共屬性容易造成分配不均,而調整過高收入,取消職務消費,將引導國企薪酬邁入“糾偏通道”。
過於市場化造成分配不均
據了解,目前國資委對央企負責人實施績效薪酬,分為基本年薪和績效獎金。基本年薪與上年度央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聯繫。此外,每年國資委與每家企業簽訂年度責任狀進行考核,企業安全生産、經濟增加值、節能減排情況、自主創新等都會影響考核結果。最終考核結果等級越高,央企負責人績效薪金也越高。
“國企負責人薪酬過於市場化的結果,不但沒起到應有的激勵作用,反而加大了國企高管與普通員工之間、國企之間、國企與其他所有制企業之間的薪酬差距。”業內分析人士指出。
數據顯示,2010年和2011年,國資委下屬的央企負責人平均年薪在65萬元至70萬元之間。
專家認為,調整過高收入,取消職務消費,既是對不合理的國企收入分配秩序的規範糾偏,也是為需要持續深入的國企改革鳴鑼開道。目前各地出臺的國企改革方案雖然側重點不一,但基本都採取了對國企分類管理的模式。
廣東省最新出臺的《關於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也明確提出將加快建設現代企業制度,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形成市場化的企業人事、勞動、分配製度和長效約束機制。
用現代企業制度規範分配
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國資改革最重要和關鍵的部分。然而在業內人士看來,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不是“為了混合而混合”,混合以後更為關鍵的是建立規範的現代企業制度,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設計科學合理的決策機制和收入分配機制,從而保證混合所有制能夠正常運作起來。
廣東省《關於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也重點提出,將加快建設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國有資産監管體制,同時提出産權集團經營班子將完全市場化選聘並以公司董事會為主考核經營班子的試點方案。
對於社會普遍關注的混合所有制下企業薪酬機制問題,專家認為,加快建設現代企業制度可以從制度上杜絕企業內部、行業之間以及社會上一些國有企業借助壟斷地位和政策紅利,導致行業之間收入不公平現象,企業內部也出現公司管理層和普通職工收入差距過大的情況,同時還可以杜絕職務消費的現象。
廣東省社科院産業經濟研究所所長向曉梅説,從産權制度改革看,廣東深化國企改革強調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吸收社會資本進入,但更重要的是混合以後要加快建設現代企業制度,混合後要激勵和規範並重,公司決策機制、薪酬分配體制等都需要一系列的制度進行規範。
公開透明才能科學合理
在一些專家看來,引入民資後,産權實現多元化,民資在公司決策和治理方面也有了發言權,同時借助資本市場的市場化機制,更有利於企業決策和薪酬等機制公開透明,也更為科學合理。
廣證恒生研究所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官袁季説,在職務消費管理方面,建議建立健全細則,明確職務消費範圍和額度,這方面可以向香港和其他相應做得更好更成熟的地方借鑒。薪酬方面,一方面建議立足市場化原則,市場化招人,市場化用人,一方面建議建立健全類退休金和風險金機制,控制風險。
在推進路徑上,廣東國企改革意見提出“鼓勵具備條件的國有企業通過首次公開募股、借殼、新三板掛牌等形式實現優質資産上市,支援已有上市平臺的企業通過定向增發、資産置換等形式實現主營業務整體上市”。
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借助資本市場的規範制度,通過上市推進國企改革,是推進廣東國企深化改革的好方式。“國企上市後所有的資訊都是透明的,公司治理也要求規範,在公開透明的的環境中,也能杜絕薪酬分配不均以及職務消費等不公平的現象。”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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