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具體項目、規定具體期限、募集定額資金……眾籌這一網際網路融資“舶來品”正吸引著越來越多的中國網民參與其中。業內人士指出,持續做大的眾籌蛋糕所帶來的集資風險值得關注,建議投資者對承諾資金收益、回報率頗高的眾籌項目保持警惕,避免財産損失。
眾籌逐漸流行
眾籌被定義為通過網際網路發佈項目並募集資金的一種方式,在眾籌平臺“眾籌網”上,眾籌項目被劃分為科技、藝術、音樂等不同門類,募資總額在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
發佈項目必須遵守平臺的各項規則:在設定天數內,達到或超過目標金額,項目即成功,發起人可獲得資金;項目完成後,網友將得到發起人預先承諾的産品或服務,如果籌資失敗,已獲資金將全部退還。
在一則韓國影視明星見面會的項目中,發起者的募資目標是30萬元人民幣,對項目感興趣的支援者可以通過支付1680元,獲得該項活動的入場資格。
“通過眾籌可將購買者的需求和資金預先集納,項目發起者進而有目的地進行産品研發或活動策劃。”吉林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丁肇勇説。
在眾籌模式的鏈條中,發起者負責項目的設計、推進和成果展現,支援者給予項目資金支援,眾籌平臺負責監管,保證支援者資金得到回報,抑或項目失敗後的全額退款。
“比如,一些想舉辦巡迴演出的演藝團隊無法拿捏市場風險,通過眾籌網站發佈自己的演出計劃,如果支援者眾多、支援資金足夠,就能‘有的放矢’。”丁肇勇説。
專家認為,和單純的募資不同,眾籌更多地表現為一種針對特定消費者的定向行銷。在消費需求的基礎上進行産品研發或者活動舉辦,可以規避一些成本風險。
“玩法”不斷創新
“眾籌可被理解為一種可以‘私人訂制’的‘團購’。”經常參與關注眾籌項目、在北京一家國企工作的熊圖説。在不少人看來,眾籌參與者可以通過資金換取實物或者服務。
然而,隨著“玩法”不斷創新,股權眾籌等特定集資項目的不斷涌現讓人“摸不著頭腦”:眾籌到底是購買行為還是投資行為?持續增長的眾籌資金池也讓許多專家開始擔憂一些眾籌項目是否涉及非法集資。
2013年,國內眾籌平臺如雨後春筍般建立。在名為“原始會”的股權眾籌平臺上,數千萬元的項目不難見到,一個“移動網際網路互動式視頻運營平臺”的項目在説明中表示,擬籌資3000萬元出讓兩成股權。
丁肇勇認為,和普通眾籌項目不同,股權眾籌等集資項目涉及權益讓渡、資金收益、本金保障等複雜問題。購買者用真金白銀換來的是股權,這種股權按照約定可能會帶來一定收益,這已經脫離了具體産品和服務的購買。
我國《證券法》規定,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準;未經依法核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
“目前中國的眾籌還處在發展初期。”丁肇勇説,“贏得支援者信任,保證支援者資金安全,防範非法集資風險仍是最關鍵的問題。”在一些專家看來,股權眾籌、籌資眾籌等項目似乎正遊走在法律邊緣的“灰色地帶”。
風險值得警惕
“按照最初的定義來看,眾籌項目不涉及資金的收益保證和投資行為,只是單純買賣行為。”丁肇勇説,然而,披著眾籌外衣的集資項目讓他頗為擔心。
而且,眾籌項目從商品買賣到投資投機的演變蘊含著巨大風險。有專家指出,如果投資者出錢買的是可以獲得收益的股份而不是具體商品,就意味著投資者的收益和本金無法得到保證,如果發起人攜款跑路,損失很難挽回。
吉林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李政表示,這種打法律擦邊球的變相融資形式容易讓不法分子為非法集資披上看似合法的眾籌外衣。
北京億群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投資經理高朝新認為,眾籌平臺對發佈的項目可以起到一定監管作用,但是很難保證項目的絕對安全,無法對其進行信用背書。
在不少專家看來,用不多的金額購買眾籌項目的“玩票”未嘗不可,一旦項目涉及金額較大、許諾各種收益、沒有實物買賣發生,購買者就應當提高警惕,防止上當受騙。(記者 段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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