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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土地領域腐敗常用伎倆:收受好處放行非法用地

2014-05-28 08:33 來源:法制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陽江非法買賣土地窩案二十六人被查

  檢察官剖析土地領域腐敗常用伎倆

  2013年年初,隨著廣東省陽江市江城區原常務副區長謝克龍的落馬,一宗特大非法買賣土地窩案浮出水面。據透露,在此案中共有26人被立案調查;此案涉及非法買賣土地面積達上千畝,涉案金額4000多萬元,通過依法收回非法買賣的土地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超億元。

  近日,陽江市人民檢察院向《法制日報》記者披露了此案偵辦經過,並詳細剖析了當前國土領域腐敗的常用手法。

  收受好處放行非法用地

  2012年下半年以來,群眾向陽江市多個部門實名舉報,反映謝克龍違法徵地。

  2013年1月4日,陽江市成立了由72人組成的“1·04”專案組。不久,時任陽江市江城區常務副區長的謝克龍接受組織調查,隨後被開除黨籍和行政職務。謝克龍落馬後,包括江城區某局原黨組書記、曾擔任過崗列鎮鎮委書記的黃某某,江城區崗列街道辦事處原主任賴某某,崗列街道辦事處原副主任馮某鋒,江城區城西街道辦事處原副書記陳某賞,崗列村村委會原書記兼主任陳廣,坪郊村村委會原書記吳某樂、金郊村村委會原主任程某記等人,相繼因涉嫌非法買賣土地、受賄、騙取徵地補償款接受調查。

  記者從檢察機關了解到,可查證的謝克龍受賄事實可以追溯到2004年。那一年,謝克龍40歲,任陽江市崗列街道辦事處黨委書記。

  當年,崗列街道辦事處決定開發位於金郊村屋背山的土地。謝克龍引薦中山市順廣投資有限公司股東黃某旋投資開發。順廣公司通過這一項目獲利140多萬元。

  2005年初夏,賺了錢的黃某旋專門開車接謝克龍到陽江粵海酒店吃飯。為表謝意,黃某旋送給謝克龍5萬元。這是檢察機關認定謝克龍收受的第一筆賄金。此後,謝克龍開始走上“掠地發財”之路。

  2009年,包工頭何佑承接了城南新區的部分推填土工程。由於這一地塊尚未完全徵收,何佑在施工過程中一直被村民阻撓,工期一再拖延。

  此時,謝克龍已升任陽江市江城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分管國土、城建等工作。

  得知謝克龍正好挂點指揮崗列城南新區徵地工作後,何佑請謝克農幫忙,並許諾如果工程進展順利就送20萬元作為感謝費。謝克龍隨即佈置崗列街道、崗列村委會做好村民工作,甚至派員到現場維持施工秩序。2011年清明節、中秋節、春節期間,何佑分別將20萬元、10萬元、10萬元送給謝克龍。

  2010年7月起,在陽江市城南新區土地儲備工程建設期間,時任崗列村村委會書記兼主任的陳廣找到謝克龍,請他幫忙“疏通”該項目的填土工程以及崗列村村委會預留地開發項目。謝克龍並沒有立即答應,而是在電話中稱“需要五六十萬元用於協調兩個村委會的關係”。

  當年年底,陳廣請謝克龍吃飯並將60萬元現金送給謝。謝克龍收錢後承諾:“沒有問題。”

  內外勾結騙取徵地補償

  陽江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一科科長林喬傑介紹,隨著“1·04”專案調查的深入,在土地徵用、拆遷及買賣中的各種非法手段也隨之暴露出來。

  2007年,陳廣任崗列村村委會書記兼主任時,謝克龍已經離開崗列街道辦事處,遷任江城區副區長兼城南區徵地工作組副組長。在徵收崗列村土地時,崗列村部分承包戶擅自在徵收土地上建牛舍、平房並且種植大王椰。然而,陽江市政府2000年出臺的徵地補償文件中並沒有包含大王椰的補償標準。按謝克龍後來的話説,“這些大王椰可以補償,也可以不用補償”。承包戶們找到陳廣,希望他出面“爭取”補償。

  陳廣找到謝克龍後,給出了“事成後給10萬元感謝費”的承諾。此後,謝克龍利用職務便利從中協調,促使承包戶順利拿到每畝8000元的補償款。同年7月,陳廣兌現承諾,將錢送到謝克龍家中。陳廣的證言稱,這10萬元由承包戶共同籌集。

  拔出蘿蔔帶出泥。檢察機關在查辦陳廣、何佑兩人的案件時,又發現另外數起“以地牟利”的案件。

  “同樣的手段也出現在2008年開陽高速公路陽江互通立交及連接線項目徵地期間。”林喬傑説,崗列坪郊村村委會原書記吳某樂與村民沙某興合夥,以6萬元的價格承包即將被徵用的約3畝荔枝地。隨即,通過江城區城西街道辦事處原副書記陳某賞的幫助,吳某樂等人採用虛增徵收面積等手段獲取了青苗補償款178170元。這一番運作,不僅騙取了政府的鉅額青苗補償款,還使原本應得到補償的村民一無所獲。

  利用資訊不對稱騙補償

  林喬傑告訴記者,利用資訊不對稱騙取徵地補償款的做法,已經成為基層徵地中普遍存在的現象。

  “最常見的做法是,如果提前知道某個山頭要被徵收,就低價買下並在上面建簡易房或種值錢的樹苗,然後再‘收買’徵地小組,把測量的尺子‘拉松’一些,這樣就能大賺一筆補償款。”林喬傑説。

  據辦案人員透露,陽江市一名包工頭從內部打聽到當地畜牧局的土地要被徵收後,立即找到畜牧局負責人以較高的價格談承包。當時,由於畜牧局下屬的養牛場經營失敗,土地長期處於拋荒狀態,突然有人“撞”到府來要承包土地,負責人自然大腿一拍,把合同簽了。

  接下來,包工頭在拋荒的土地上建起一排漂亮的牛舍,栽上一片密密麻麻的觀賞樹並不斷催肥。數月後,當有關部門貼出這片土地的徵收公告時,包工頭種下的觀賞樹已蔚然成林。最後,包工頭領到了300多萬元的徵地補償款

  “觀賞樹成了騙取徵地補償款時最受青睞的樹種。”林喬傑告訴記者,由於補償時量的標準是樹冠,所以承包方一般都會使勁施肥。果樹則更是被投機承包戶視為搖錢樹。以前,果樹的賠償標準是按“株”算,所以就有了“插香”現象——在徵地範圍內搶先買下果園,再密密麻麻種滿荔枝樹,本來1平方米只能種六七棵樹,硬是擠進了20多棵。這樣遠遠一看,就像香爐裏插滿香一樣。

  檢察機關在偵辦案件時,發現了以株為單位計算補償款的弊端並彙報情況。國土部門同時也改變了補償標準,改為以土地面積為單位,按畝來補償。即便如此,只要提前獲取徵收資訊搶建建築物或者搶種植物,仍然能讓這些承包戶掙得盆滿缽滿。以當地普通的果園來説,面積100畝左右果園的承包價不到30萬元,往往被承包戶以50萬元的“高價”買下。在徵收時,按照每畝2.5萬元的標準算下來,花50萬元買入的果園搖身一變就是250萬元。

  “像這種利用資訊不對稱騙取徵地補償款的做法最普遍,也最難查處。”林喬傑説,由於此類行為不直接涉及行受賄,且“資訊提前透露”的證據難以固定,至今仍然沒有很好的對策。

  弄虛作假倒賣集體土地

  陳廣在任崗列村原村委會書記兼主任時,崗列村計劃開發9萬平方米土地。在明知村委會無法支付工程款的情況下,陳廣找來何佑承包部分工程“合演雙簧”。當崗列村村委會為還款犯難時,陳廣“提議”,將近兩萬平方米的集體土地使用權抵頂村委會欠何佑的工程款;等到該項目正式開發時,陳廣又要求將抵頂的土地併入一同開發,並非法將容積率從2.1提高至2.4,企圖事成後與何佑分成獲利。

  經陽東縣人民檢察院查明,陳廣、何佑和許某但共同侵吞崗列村價值3667.5萬元的18850平方米留用地未遂,而這3人也因涉嫌貪污被偵查機關移送審查起訴。此外,在城區開發過程中,陳廣還收受賄賂140多萬元。

  林喬傑説,陳廣在多次向謝克龍送上鉅額賄款後,認為自己“有了靠山”,反身成了禍害一方的“村霸”。在陳廣任內,崗列村還發生了多起黑惡勢力毆打村民的惡性事件。反過來,區、鎮幹部也將陳廣視為馬前卒,縱容他在徵地過程中以鬧事的形式向政府漫天要價,最終達到提高徵地價格、利益再分配的目的。

  記者了解到,在“1·04”專案涉案的26人中,涉及處級幹部兩人、科級幹部5人、一般幹部8人、村委會幹部4人、社會人員5人,其中刑事追究17人,陳廣和何佑畏罪潛逃;共查出涉案非法買賣土地68.7萬平方米,涉案金額4000多萬元。謝克龍經法院審理認定受賄128萬元,其中索賄20萬元,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刑期。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辦理中。

  連結

  今年4月,江西省萍鄉市檢察機關披露了一系列涉及農村徵地拆遷的腐敗案件。在萍鄉市湘東區陶瓷工業園建設的徵地拆遷過程中,園區、鎮、村三級幹部合謀,在徵地丈量、簽訂協議過程中,虛報徵地面積10余倍,製作虛假徵地協議,套取徵地補償款90余萬元。 (記者章寧旦 通訊員陳雲飛黎秋華)

[責任編輯: 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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