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沉寂一段時間的廣藥、加多寶這對老冤家再起爭端。昨天晚間,王老吉所屬上市公司廣藥白雲山發佈公告稱,公司就兩起案件向加多寶提起訴訟,其中一案索賠標的至少10億元。不過加多寶昨天對此不僅稱廣藥是在“挑唆”“惡意製造事端”,更是反指廣藥侵權。
京華時報記者胡笑紅實習記者滕新慧
>>廣藥
要求支付仲裁費用
兩年前的2012年5月9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作出終裁,要求加多寶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廣藥方面昨天表示,當時的仲裁結果還要求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承擔46.4萬餘元的仲裁費用,且必須在30天內支付完畢。
“由於仲裁裁決的執行有效期為兩年,在執行有效期即將到期之際,鴻道集團始終未履行支付仲裁費的相關仲裁決定”,廣藥方面昨天表示,廣藥王老吉已依法申請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要求加多寶支付仲裁費46.4萬元,並以此為基數按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率的兩倍支付利息直至付清為止。目前東莞中院已于5月5日發出《受理通知書》,表示將依據已生效的裁決,決定立案執行。
追加索賠至少10億
廣藥提起的第二起訴訟案也是緣于仲裁書,廣藥方面昨天表示,鴻道集團及加多寶能夠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標的最終期限是2010年5月1日,從2010年5月2日之後,再使用“王老吉”註冊商標就是侵犯原告“王老吉”註冊商標權。故此,廣藥集團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廣東加多寶賠償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王老吉”註冊商標造成的廣藥集團經濟損失10億元,同時加多寶在全國6家公司要承擔連帶賠償損失責任。公告顯示,5月7日下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
>>加多寶
反擊指責廣藥侵權
對於廣藥的聲明,加多寶方面昨天就此表示,雙方于2003年5月2日簽訂的《商標許可協議》明確載明,商標許可期限至2013年1月19日,該協議已在商標局有效備案。“據此,公司紅罐涼茶産品不構成侵權,反而,廣藥在獨家許可我司商標使用期間,又另行許可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生産銷售王老吉紅罐涼茶,構成了對我司的侵權,我司保留對其鉅額索賠的權利”。
據悉,2012年7月加多寶曾就上述《商標許可協議》對媒體公佈並進行説明。“事情已經過去近兩年,廣藥再次挑唆,其目的就是為了惡意製造事端,吸引眼球,誤導公眾,打壓加多寶。”加多寶方面如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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