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信貸資源更多流向“三農”和縣域 穩健貨幣政策取向不變
中國人民銀行22日決定,從2014年4月25日起下調縣域農村商業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2個百分點,下調縣域農村合作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央行稱,與設立在城市的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相比,法人在縣域的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涉農貸款比例較高,支農力度更大。此次對這些縣域農村金融機構的準備金率進行結構性調整,有利於有針對性地增強其財務實力,提高其支援“三農”發展的能力,起到引導信貸資源更多流向“三農”和縣域的正向激勵作用,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支援國民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符合穩定總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的原則。
央行表示,此次降準不意味穩健貨幣政策取向的改變,在穩健貨幣政策取向下,不會影響銀行體系總體流動性。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將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保持適度流動性,實現貨幣信貸及社會融資規模合理增長,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創新運用好貨幣政策工具,改善和優化融資結構和信貸結構,促進經濟結構調整。
央行新聞發言人表示,2003年以來對農村金融機構執行較低的準備金率,2010年出臺了鼓勵縣域法人金融機構將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於當地貸款的政策,對設在縣域且一定比例存款投放當地的農村法人金融機構,在執行較低準備金率的基礎上,再降低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此次對相關縣域農村金融機構準備金率進行調整是人民銀行進一步激勵和引導信貸資源流向“三農”和縣域的舉措,與2010年出臺的一定比例存款投放當地優惠政策疊加執行,即調整後縣域農商行、農合行分別執行16%和14%的準備金率,其中一定比例存款投放當地考核達標的縣域農商行、農合行分別執行15%和13%的準備金率。(任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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