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發佈《中國勞動力動態調查:2013年報告》稱,有38.42%的僱員在被調查時點的上個月加過班,但是,加班僱員中只有45.57%領取了加班工資。
通過報告可以看出,加班的情況還是比較嚴重的,而加班之後,如此高比例的人拿不到補償,這既表明僱員的勞動負荷比較大,同時説明勞動權益受到不合理的侵犯。其實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和勞動者權利處於相對弱勢密不可分。
在一些企業,加班是常態,如果不加班就無法完成工作。而加班之後得不到補償或者補償很小,在一些企業是潛規則。勞動者處於相對弱勢,和維權能力不足有關,無法形成制衡企業的合力。
對此,相關部門至少不能視而不見,應該站在勞動者一邊,嚴格依照法律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於那些加班不付補償的企業,舉報一起查處一起,讓類似行為不再是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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