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百餘起、索賠3億元……由優酷馬鈴薯、搜狐、騰訊等多家網際網路公司“抱團”組成的中國網路視頻反盜版聯盟,正圍繞保護網路智慧財産權一事,與百度和視頻播放網站快播展開激烈的短兵相接。昨日,優酷馬鈴薯通報,該公司在與百度的交鋒中“先下一城”:海淀法院11月29日一審判決,百度侵權事實成立,要求百度方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並承擔部分訴訟費用共計49.1萬元。
據了解,優酷馬鈴薯此前共向法院提起了百度對其30多部影視劇侵權的訴訟,此次判決針對的是首批18部影視劇,包括《北京青年》、《裸婚時代》等大家耳熟能詳的劇目。記者昨日通過電腦登錄百度網站發現,百度已停止盜播這些影視內容。
一部影視劇賠2萬元
雖然優酷馬鈴薯、搜狐、騰訊都是中國網路視頻反盜版聯盟的成員,但這些公司約定,在具體案件中,各自為戰,分別起訴相關侵權人。優酷馬鈴薯方面訴稱,其對《北京青年》、《裸婚時代》等影視劇作品,擁有獨佔性的資訊網路傳播權,而百度視頻客戶端通過技術手段繞過優酷馬鈴薯的界面,直接在自己的網站上向用戶播放視頻,構成侵權。也就是説,用戶在百度上點擊標明優酷馬鈴薯的視頻內容時,並不會直接跳轉到優酷馬鈴薯,而始終是在百度環境下進行收看。
庭審過程中,百度方辯護律師稱,百度的行為符合我國《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中可以豁免內容上傳者責任的“避風港”原則,因此並不構成侵權,這些原則包括:網路服務提供商公示自身的資訊;未對上傳的作品進行任何改動和編輯;不知道或沒有合理的理由知道上傳的作品為侵權作品;沒有直接獲利;在接到權利人的通知後,立即刪除。
而優酷馬鈴薯一方針鋒相對地指出,一方面用戶登錄百度網站,可以直接播放優酷馬鈴薯的視頻,這構成了侵權;另一方面百度作為搜索引擎,不僅將網民引向其他盜版視頻網站,甚至還對這些網站提供流量和收入方面的支援。“簡單説,百度與這些盜版網站之間有著明確合作關係,不適用於‘避風港’原則。”
海淀法院經審理認定,百度公司的行為未經權利人許可,已構成侵權,應當依法承擔停止侵權及賠償損失的侵權責任,判決被告百度公司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涉案侵權行為,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並承擔部分訴訟費用,判決總金額達49.1萬元。
不過,法院最終的裁決金額,與此前優酷馬鈴薯要求的千萬元級別賠償額,相去甚遠。優酷馬鈴薯公關部相關負責人昨日接受記者採訪時,對於這一差別“表示理解”:目前國內法院對反盜版案件的判決,基本都遵循“一部影視劇2萬元”的賠償標準,海淀法院此次判決也不例外。
百度方面則對記者説,目前已和眾多版權方達成合作,為用戶提供更多正版高清視頻資源。目前,百度積攢的用戶群已不容小覷,截至11月底,百度僅移動視頻端的用戶數就已突破1億人次。
盜版使網路視頻業損失百億
讓百度頭疼的,遠不止這麼一起官司。
就在上月,消停了4年的中國網路視頻反盜版聯盟,突然旗幟鮮明地把“反盜版”矛頭直指國內搜索巨頭百度。聯盟在發佈會上表示,各成員一共向法院起訴百度、快播盜版侵權案件百餘起,涉及影視作品超過萬部,向百度索賠3億元。由此可見,昨日公佈的18部影視劇,或許只是未來系列官司中的“九牛一毛”。
“中國網路視頻行業至少因盜版損失了一百億元。”在反盜版聯盟的那次發佈會上,當被問及為何向百度索賠3億元時,搜狐CEO張朝陽倒起了苦水。他介紹,不同於4年前盜版網站氾濫,目前網站購入電視劇版權的價格從4年前的零成本上升到目前平均一集一百萬元。“目前國內一家主要視頻網站,每年在正版內容成本上的花費都在1.5億美元以上,有的甚至高達2億美元。而盜版網站則可以輕鬆實現零成本。”
早在4年前的2009年,中國網路視頻反盜版聯盟成立——搜狐視頻聯合激動網、優朋普樂成立反盜版聯盟,起訴優酷網及迅雷,稱其在電腦端存在嚴重的視頻盜版行為,索賠上億元。此後,圍繞網路版權的糾紛並沒有消停,反而似乎有愈演愈烈之勢。
例如,去年9月6日,盛大文學聯合旗下百名作者發佈聯合聲明稱,呼籲百度、360等搜索引擎保護網路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降低搜索引擎中盜版網站權重,遮罩盜版侵權網站;今年10月,百度旗下的一款熱門APP(應用程式)“百度魔拍”被一位北京攝影師起訴侵權;11月27日,盛大網路將廣州創思資訊公司等3家遊戲公司告上法庭,認為這幾家公司對《熱血傳奇》遊戲構成侵權……
專家觀點
日益注重保護網路版權權利人
網路智慧財産權律師、中國網際網路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佔領昨日對記者説,中國網路視頻反盜版聯盟之所以選擇百度作為主要維權對象,主要因為目前國內盜版網站數量眾多,甚至部分網站將伺服器設在境外,逐一維權困難較大。“從維權策略而言,打擊盜版網站的入口即搜索引擎是一個更有效的方法。”此外,百度自身也擁有愛奇藝等視頻業務,在一定程度上和其他視頻網站構成了競爭關係,雙方商業利益上的矛盾同樣不容忽視。
“國家有關部門對網路盜版行為的打擊力度日益加大,越來越側重於保護權利人,在網路版權糾紛中適用‘避風港’原則的情形越來越少。”趙佔領説,從優酷馬鈴薯和百度的這起官司來看,雙方對於能否適用“避風港”原則仍存在著爭議,儘管法院做出了一審判決,對該問題做出判定,但是估計敗訴一方仍可能進行上訴。
“近幾年來,網際網路智慧財産權糾紛時有發生,這背後是商業利益之爭日趨激烈,以及權利人維權意識的逐步增強。”趙佔領説道。
短評
網路智慧財産權同樣不可侵犯
優酷馬鈴薯訴國內搜索巨頭百度的官司,再次將公眾視線吸引到網路智慧財産權上。海淀法院的判決鮮明地宣示:網路智慧財産權與一般意義上的智慧財産權一樣,都是不可侵犯的。
一直以來,社會對保護線下智慧財産權這一點已有共識,但是在保護網路智慧財産權方面似乎存在模糊認識:或認為網路上各種文字和視頻內容浩如煙海,相互“轉發”、“拷貝”一下無傷大雅;或認為網站東西基本都是供網民免費使用的,上傳網站應該不用承擔責任……此類觀點,不一而足。
很顯然這種認識是錯誤的,也是有害的。網路智慧財産權是智慧財産權的一個種類,它的法律地位和不可侵犯性,同樣不容置疑。所謂網路智慧財産權是指由數字網路發展引起的或與其相關的各種智慧財産權,除了傳統智慧財産權的內涵外,它還包括數據庫、電腦軟體、多媒體、網路域名、數字化作品以及電子版權等。每家公司和每位公民都有尊重和保護網路智慧財産權的責任。
2011年3月,在國內50名作家寫了公開信抨擊百度侵權後,百度文庫將其文學頻道的文檔從270余萬份迅速清減到不到150份……這場“三日內清空”的高效率行動讓人記憶猶新,但是兩年多之後,“主人公”百度卻再度遭遇被法院判決停播盜版視頻的尷尬。作為國內網際網路搜索巨頭的百度,尚且如此,其他一些小網站的表現可想而知,保護網路智慧財産權的難度也可見一斑。
然而,儘管“路漫漫”,但全社會都應在保護網路智慧財産權的道路上,堅定地向前走。因為這是在網路社會對知識、腦力勞動成果的尊重,以及對法律的遵循。張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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