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是用人單位看重工作經驗,不實習難找工作。另一方面是實習生正成為一些用人單位的廉價“試用品”。這是當下許多在校大學生及應屆畢業生面臨的兩難處境。專家提醒,實習時應與用人單位簽訂實習協議,維護自身權益。
剛簽訂勞動合同的應屆畢業生喬然冉即將成為一名網站編輯,“企業都看中實際工作經驗,現在能獲得這份工作也得益於我去年在門戶網站的實習經歷,沒有工作經驗的話簡歷都難通過。”實習讓他順利實現了從學校到職場的過渡。
實習項目既是許多企業填補崗位、儲備人才的方式,也是大學生獲得工作的渠道之一。通過實習為就業“熱身”成為許多畢業生的共識。人人網發佈的《2013大學生實習反饋調研報告》顯示,超過九成的大學生認為實習能夠幫助積累社會經驗,對就業有較大的幫助。
數據也顯示超過五成的大學生可以通過實習轉正,有18.5%的大學生會繼續在實習單位任職。
張筱的經歷卻是一場“悲劇”。去年年底,她進入一家實習單位,“當時承諾實習就會錄用,並保證為我們解決北京戶口和事業編制。可到5月中旬,單位組織一次400人的應聘考試,説法完全不同。之前我全力投入工作,錯過了太多機會。”離畢業不到一週,被實習“擱淺”的她還未就業,“太相信口頭承諾了,連實習協議也沒有簽,沒有任何憑證去維權。”
記者採訪發現,用人單位以優厚的福利、待遇甚至承諾就業等招攬實習,事到臨頭又改變相關承諾讓實習生失去崗位的事在當今畢業生中屢見不鮮,這也讓一些實習生感到自己成了廉價“試用品”。而很多實習生跟張筱一樣,未與用人單位簽訂任何書面協議,遭遇維權難。
“實習最怕 ‘車輪戰’。”剛結束一段實習的應屆畢業生何璐説,“真不知道用人單位的標準究竟是什麼,之前已經有3個人實習過了,一直在招聘,從未有過錄用。公司可以一個個地試,但對應屆畢業生來説,耽誤的是時間。”她稱,實習都成了許多同學“戰戰兢兢”的選擇,生怕被忽悠。
教育界人士認為,科學合理的實習能為就業增加砝碼,但畢業生需要處理好實習與就業的關係,在明確單位招聘意向、招聘條件、招聘流程後綜合考慮自身條件、興趣與時間等因素,有規劃地實習。此外,學生也需要培養維權意識,必要時應與用人單位簽訂實習協議,維護自身權益。(趙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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