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各種虛假違法醫藥廣告“千姿百態”、層出不窮,或“老中醫”言傳身教,或“患者”現身説法,或張冠李戴“名人代言”,或誇大療效“包治百病”,嚴重欺騙和誤導廣大消費者,為社會各界深惡痛絕。
虛假廣告為何屢禁不止、屢查屢犯?這其中,固然有廣告發佈者的利欲熏心、誠信缺失,報紙、電視等大眾傳媒也難推失察之責。事實上,正是一些媒體採取默許放任態度、忽略廣告審查職責,給了造假者可乘之機。在片面追求經濟利益的驅動下,它們以媒體的公信力為虛假廣告“站臺”“背書”,推波助瀾,成了虛假違法廣告投放的“重災區”。
根治虛假違法醫藥廣告的氾濫,需要重申媒體責任,不給弄虛作假者以媒介出口。大眾傳媒應更加審慎地對待醫藥類廣告,絕不能“給錢就登”。監管部門更需嚴肅追究違法違規媒體的連帶責任,斬斷利益鏈條,嚴把虛假廣告傳播的關口。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