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我們核算出一個綠色GDP,它也僅僅是一個指示器,可持續發展仍然要通過一項一項的具體行動來實現—。
“我們提出了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部署,就要有相應的考核指標,而且要實行問責。”對於讓生態文明建設落到實處的突破點,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強調。
為此,必須儘快調整當前GDP統計指標體系,引入環境、資源等統計指標,加快綠色GDP的研究和實踐,扭轉政策導向,引導地方主政官員更加關注生態文明建設。專家們建議。
綠色GDP已不是新概念,早在2004年3月,國家統計局和國家環保總局就已經聯合啟動了《中國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研究》項目,成立了綠色GDP核算課題組,旨在建立環境經濟核算的技術方法體系。到今年為止,已經完成了2004年到2010年期間共7年的全國環境經濟核算研究報告。
之前,社會輿論對此一度關注頗高,充滿期待,但限于觀念、技術、體制等諸多因素,實踐中始終未能真正應用於對政府、官員的政績考核。
日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綠色GDP核算課題組核心成員、中國人民大學統計學院教授高敏雪表示,對地方政績進行考核,資源環境方面的指標肯定是不可缺少的,黨的十八大提出關注生態文明建設,肯定對這方面工作具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具體到綠色GDP核算,實際進展還要看各方面的具體情況,確實還要取決於技術和數據條件。”高敏雪説,“如果從寬泛意義理解,針對資源環境及其與經濟關係的統計、核算都屬於綠色核算,這幾年有不少此類探索和應用,比如萬元GDP能耗、萬元GDP污染物排放,以及開始列入‘十二五’規劃中的資源産出率。”
進一步而言,高敏雪指出,綠色GDP核算對於推動地方政績考核體系的轉變具有促進作用,但畢竟也僅僅是一種統計指標,不必給予過高期望,生態文明建設還需依靠具體工作紮實推進。
仍然沒有答案的難題
不僅在中國,放眼世界,綠色GDP核算仍然是一大難題。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國家能夠完成全面的環境經濟核算,計算出一個全面的綠色GDP。
受訪專家表示,綠色GDP要成為一個可以實際計量的指標,目前還存在許多理論上和實踐上的困難和障礙,尚難以像GDP那樣作為經常統計的結果加以應用,更難以在不同經濟層面上計量,滿足各級政府的考核管理需要。
一個尚未有答案的問題是,資源和環境能否定價以及如何定價,資源耗減成本與環境退化成本之間能否相加,相加之後又如何與GDP掛鉤?
通過環境經濟核算估算綠色GDP,就是要將經濟生産對資源環境的利用予以價值核算,將該環境成本從GDP中予以扣除。“GDP的核算方法是比較成熟和穩定的,因此,綠色GDP核算的關鍵就是環境成本估算。”高敏雪説。
但如何在資源環境變化和經濟活動發生之間建立起明確的對應關係,仍然沒有形成系統認識。
“因為要估算環境成本,必須對資源環境進行貨幣估價,但是,資源環境並沒有明確的市場價格,這就極大地影響了環境成本估算的可操作性。”高敏雪指出。
一個簡單的例子,一片森林被砍伐,林木可以進行估價,但是,因為這片森林的消失,對於其中的動物影響、水土流失等造成的生態破壞,其成本卻難以通過市場進行準確的評估。技術上的難題還包括污染的空間地域轉移和時間的累計效應。“大氣污染、水污染和固體廢物污染都存在空間上的地域轉移問題。在污染損失估算時,污染的空間轉移問題向我們提出了挑戰。”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王金南説。
另一個就是污染的時間累積效應問題,大多表現為量變引起的質變,當污染物排放量小于環境容量時,一般不會造成顯著污染損失。污染造成的質變往往是污染時間累積效應的體現。
譬如,水體污染物對人體健康危害,往往不是一時之因,而是長期排污造成的水環境容量超限造成的。
王金南表示,由於現有的科學研究還不能給諸如此類的問題一個確切的答案,在核算某一類污染物造成的某一年損失時就存在一個問題,即某一年的污染損失可能是多年污染累積而凸顯出來的。
不久前,《中國環境經濟核算研究報告2010(公眾版)》發佈,公佈了環境退化、生態破壞等基本數據,但是,課題組也承認,為了充分保證核算結果的科學性,在核算方法上不夠成熟以及基礎數據不具備的環境污染損失和生態破壞損失項沒有計算在內,目前的核算結果依然是不完整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損失代價。
受訪專家還認為,技術難度之外,制度上還有部分問題亟待破解。一是現行的資源環境統計制度還不完善,統計數據無論在品質上還是統計範圍上都不能滿足綠色GDP核算的需要;二是綠色GDP核算方法和標準還沒有統一規範,核算過程的監督管理制度、核算結果審核和發佈制度等還沒有建立。
現實的選擇
在此背景下,綠色GDP核算在若干重點領域爭取突破成為一條現實路徑。
“實際上這些年中國進行的(環境經濟)核算探索都是專題性的,這是由這項研究工作的難度和需求所決定的。”高敏雪説,“原則上説,第一是選擇當前重要性比較突出的領域,第二是選擇當前數據基礎較好的領域。”
具體操作中,對於自然資源核算,首先應選擇森林資源、水資源、礦産資源、土地資源進行核算。環境污染核算,又主要選擇傳統污染物(如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進行實物核算。在價值核算方面,目前主要利用污染損失評估法核算大氣污染與人體健康、大氣污染與農作物、大氣污染與建築材料、大氣污染與清潔費用、水污染與人體健康、水污染與農作物、水污染與潔凈水、水污染與工業預處理、固體廢物與土地佔用等項污染經濟損失。
而對於其他污染損失,如臭氧對人體健康和農作物造成的損失、物理污染對人體健康造成的損失等,由於研究基礎較為薄弱、技術方法不成熟、調查統計困難,目前還不能進行核算。
正因如此,王金南表示,在綠色GDP核算沒有完全規範化之前,也可以選擇一些與綠色GDP相關的、體現可持續發展的環境經濟指標,納入黨政領導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中,如萬元GDP能耗、萬元GDP水耗、萬元GDP土地消耗、萬元GDP污染物排放、環境支出佔GDP比例、主要水體水質達標、空氣品質達標等指標。
實踐中,中央政府已開始行動,“十二五”規劃綱要已將森林覆蓋率和森林蓄積量作為約束性指標,列入了對地方政府綜合考核評價的十項指標之一。
按照規劃要求,到2015年,森林覆蓋率和森林蓄積量分別要達到21.66%和143億立方米,到2020年要達到23%和158億立方米。
國家林業局局長趙樹叢介紹説,從2011年開始,國家林業局配合國家發改委,制訂了森林增長指標年度考核評價辦法,森林覆蓋率和森林蓄積量各佔40%的權重,另外20%的權重主要考核林地管理、森林管理的綜合水準,任務已分解到各省區市。
同時,為了更好地評價各地生態文明建設水準,國家林業局將與國家統計局等部門聯合建立以生態效益評估為主體的綠色經濟評價體系,對林業生産無形的生態産品和服務功能進行價值核算,為生態效益補償、客觀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政績提供科學依據。
認識存在誤區
當然,在受訪專家、官員看來,綠色GDP當然有利於扭轉地方政府對於政績觀的認識,但也只是一個衡量環境資源消耗的統計指標,不可過度期望。
高敏雪在文章中指出,目前,有一種誤區就是,發展中出現了嚴重的資源環境問題,原因就在於沒有核算綠色GDP,只要算出綠色GDP,就會出現一片碧水藍天,解決發展中的資源環境問題。
事實並非如此,她説,統計只是生産資訊,其職能是設計相應指標蒐集數據,指示出發展的現實狀況,為決策提供依據,卻並不能替代發展中的各種管理決策。
高敏雪補充説,統計要描述經濟發展與保護環境的關係,並非就是計算孤零零的綠色GDP總量。要想獲得綠色GDP,離不開綜合環境經濟核算體系的建立。事實上,反映可持續發展,綠色GDP是一個重要的指標,但不是唯一的指標。
比如,反映可持續發展的潛力,財富及其增長率是一類非常重要的指標,再如,綠色GDP是一個經過多方加總後的綜合性指標,應用於可持續發展管理,需要與其他包含具體資訊的指標配合起來使用,比如單位GDP的資源消耗(如能源)和污染物排放(如二氧化硫)。在綠色GDP核算短時間內難以實現的情況下,這些具體指標即可作為衡量可持續發展的指標加以應用。
“即使我們核算出一個綠色GDP,它也僅僅是一個指示器,可持續發展仍然要通過一項一項的具體行動來實現。”她説。李紹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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