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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公佈違反新《廣告法》10大典型案件

2016年08月31日 14:12:02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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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總局2015年9月新《廣告法》實施以來,依法加大廣告監測監管力度,在全國範圍內部署開展重點案件集中查辦工作,繼續加強對重點案件查辦的調度指揮,進一步強化虛假違法廣告案件處罰力度,推動了全國廣告市場秩序加快實現好轉,廣告市場環境得到顯著凈化。8月31日,國家工商總局通報了違反新《廣告法》的10大典型案件。

  一、“車易拍”違法廣告案。當事人在自設網站上使用了“全國快速拍賣,速度快,無差價”和“高價放心賣,透明成交快”等廣告宣傳用語。經查,當事人在經營活動中存在價格不透明、競拍流程不透明、買賣雙方具有多個操作端、賣方收到的車款低於買家支付的購車總款項等問題,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且均未對消費者進行明示,涉嫌欺騙、誤導消費者。北京市工商機關於2016年6月對該虛假廣告處罰款200萬元。

  二、“誠信貸”違法廣告案。當事人通過PC端和手機APP端、宣傳彩頁、在經營場所設置易拉寶等方式,在廣告中宣傳“100%本金保障”、“穩賺不賠、100%本金收益保障”、“100%本息擔保”、“1000萬風險備用金”、“第一品牌”等內容。經查,廣告主並未設立1000萬風險備用金,廣告內容虛假;違法含有保證性承諾,並且在APP端、宣傳彩頁等其他廣告宣傳途徑無風險提示。北京市工商機關於2016年6月依法責令該公司停止發佈違法廣告、消除影響,罰款20萬元。

  三、清風卷紙利用未成年人進行廣告代言案。當事人在當地某超市若干門店內發佈清風卷紙廣告板廣告,廣告中含有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Kimi Lin作為廣告代言人的形象;當事人銷售的商品外包裝上也含有Kimi Lin形象。上海市工商機關於2016年5月責令廣告主停止發佈相關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公開更正消除影響,並處罰款10萬元。

  四、“正官福”海參違法廣告案。當事人發佈的“正官福”海參廣告通過對比等方式,宣稱遼參“所謂野生,多是底播養殖”,為遼參配的背景圖片也是經專門設計,暗示遼參是在受污染的環境下生長,品質不如自己經營的韓國同類海參商品,貶低了同行業其他經營者的商品品質。該廣告中的相關內容無事實依據證明,足以造成相關公眾産生誤解,對其他經營者造成了不公平競爭,影響惡劣。遼寧省工商機關於2015年12月責令廣告主停止發佈相關廣告,並處罰款15萬元。

  五、“贛南電商城”違法廣告案。當事人發佈的“贛南電商城”廣告,其中以“馬雲9月25日飛臨贛南電商城”為噱頭,大肆虛假宣傳,並在廣告中大篇幅使用“最”字極限化用語,且房地産廣告以項目到達汽車站、火車站、高速出入口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九條第(三)項、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江西省工商機關於2016年5月責令廣告主停止發佈相關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公開更正消除影響,並處罰款40萬元。

  六、“老倪膏藥”違法廣告案。“老倪膏藥”廣告中宣稱的“輕症1-2療程,重症3-5個療程可全愈”含有對功效的保證性承諾,“百餘年傳承秘方結合現代工藝加工而成”等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宣稱的功效明顯超出了批准的産品適用範圍。浙江省工商機關於2016年2月責令廣告主停止發佈相關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公開更正消除影響,並處罰款80萬元。

  七、蘭州中醫白癜風醫院違法廣告案。當事人利用自設網站和戶外LED屏等方式發佈的醫療廣告中含有宣傳醫療技術、診療方法以及“蘭州中醫白癜風醫院是西北地區規模最大的白癜風專科醫院等”等廣告內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甘肅省工商機關於2016年7月對廣告主處罰款22.04萬元。

  八、湘潭縣廣播電視臺發佈違法廣告案。湘潭縣廣播電視臺發佈的多個藥品、保健用品廣告中存在違法發佈處方藥廣告,未經審查發佈藥品廣告,含有對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在保健用品中涉及疾病治療功能等違法行為,有關違法廣告多次在當地電視臺播放,影響惡劣。湖南省工商機關於2016年7月責令立即停止發佈違法廣告、沒收廣告費用合計5萬元、處罰款30萬元。

  九、湖南盛大金禧違法廣告案。當事人湖南盛大金禧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利用其店堂宣傳、散發傳單等形式向社會發佈投融資類廣告,在廣告中虛構事實不存在的企業集團主體,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和形象,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九條第(二)、(十一)項等規定,湖南省工商機關於2016年1月依法責令立即停止發佈違法廣告,並處罰款60萬元。

  十、三亞蘇荷西餐酒吧違法廣告案。當事人三亞蘇荷西餐酒吧在廣告中使用“等你勾搭”、“隨1勾搭”等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惡俗文字,擺放附有“隨1勾搭”文字的安全套造型和帶有色情意味的卡通人物等形象。有關廣告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七)項、第(八)項的規定。海南省工商機關於2016年5月依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廣告主處以20萬元的罰款。

  工商總局廣告司司長張國華表示,因為時間關係,本次通報的10個案件只是新《廣告法》實施一年以來,工商機關查處典型違法案件的一小部分。今後在條件成熟時,工商總局還將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再向社會通報查處的相關重大案件。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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