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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變賠了夫人又折兵 王寶強名下寶億嶸影業股權恐遭平分

2016年08月15日 10:57:03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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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下公司股權變更難改“共同財産” 王寶強婚變將賠了夫人又折兵?

  “王寶強婚變”事件持續發酵,話題亦上升到財産分割。

  從主演電視劇《士兵突擊》《我的兄弟叫順溜》到電影《人在囧途》《泰囧》《道士下山》《奔跑吧兄弟》等,王寶強早已靠著演員身份完成了原始積累,著手商業佈局。開公司、投電影,王寶強在2015年福布斯榜單中以2600萬元的年收入位列71位。

  依照名人離婚慣有的“出血”模式,王寶強恐將為此次婚變付出大價錢。《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髮現,王寶強名下公司及電影投資均發生於其婚後時期,依照《婚姻法》內容,屬於夫妻共同財産。

  “這意味著,即便馬蓉並無持股份額,但仍舊有權平分王寶強所持有的公司股權。”有律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

  名下公司股權恐遭平分

  記者梳理王寶強旗下資産發現,其作為實際控制人持有的北京寶億嶸影業有限公司成立於2010年8月20日,註冊資本2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馬蓉(王寶強妻子),經營範圍包括電影攝製、電影發行、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等。

  今年3月25日和4月19日,寶億嶸影業發生兩次股權變更,目前王寶強為公司唯一自然人股東。值得注意的是,寶億嶸影業參與投資的電影《唐人街探案》票房表現良好,最終突破8億元大關。

  除此之外,王寶強還參與投資電影《非法操作》和《大鬧天竺》。《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該片出品方之一即為寶億嶸影業。除了投資電影外,王寶強作為個人投資者在今年4月參與了樂視體育的B輪融資。

  從影多年來,王寶強完成了藝人到商人的過渡,亦有報道稱其“身家過億”。然而上述商業佈局卻在“婚變”影響下面臨被拆分的風險。

  根據王寶強發佈的聲明內容,其與馬蓉于2009年結婚,而寶億嶸影業成立及前述電影投資均發生於2010年後,“依照時間來看,屬於夫妻共同財産”。有律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

  在該律師看來,若王寶強與其妻子馬蓉已辦理離婚手續,則兩人名下共同財産將依照《婚姻法》條例進行分割。“公司股權分割仍舊按照法律約定作為夫妻共同財産進行分割。”

  同時,該律師還強調,與其他一般財産不同,公司股權構成如若涉及其他投資人,能否分割還要經過股東會決議,以爭求其他股東的意見。

  “這意味著,即便馬蓉(在寶億嶸影業中)並無持股份額,但仍舊有權力平分王寶強所持有的公司股權。”該律師認為,即便經過兩次股權騰挪,目前馬蓉已不持有寶億嶸影業股權,但公司股權尚在王寶強名下,只要他倆之前對財産沒有進行相關約定,那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生産經營的收益都屬於共同財産,並不會影響財産的分配。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直接分割股權外,還有一種方式是由評估機構對王寶強持有價值的股權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的價值進行財産分割。

  上市公司“婚變”殺傷力大

  王寶強與馬蓉的婚變説到底還是兩人之間的私事,緣分斷了,大不了相忘于江湖,但是如果放到上市公司,如果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控人離婚,夫妻“婚變”則變成了“大殺器”之一。

  近幾年,A股“天價”離婚層不出窮。今年1月28日午間, 電科院 (300215)就發佈公告稱,公司股東胡醇持股由9600萬股減少到6400萬股,減少的3200萬股股份係胡醇與妻子離婚財産分割所致。因胡醇與王萍離婚,胡醇于1月26日將持有的3200萬股公司股票無償劃轉給王萍。

  資料顯示,胡醇是電科院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一,受該消息影響,1月28日公司股價跌停。按當日收盤價來粗略計算,胡醇無償劃轉給其前妻的3200萬股市值約3.57億元。成為A股天價離婚案之一。

  不僅如今,近年來兩市上市公司大股東因離婚導致的股權分割也不在少數。2013年10月, 神州泰嶽 (300002)宣佈,董事長王寧因離婚將其所持有的一半股權分割至前妻安梅名下,當時該筆股權價值高達14.6億元,是創業板“最昂貴”的離婚案,神州泰嶽董事長離婚事件也造成了公司股價的下跌。

  2014 年12 月8 日, 神開股份 (002278)的實控人之一顧正就因與前妻高湘離婚,將其持有的神開股份2391.36萬股分割至高湘名下,按照當時的市值該部分股權價值也超過3億元。

  此外,還有通過離婚躋身女富豪的。2005年,袁金華將其持有的三一集團8%股權中的3%轉讓予前妻王海燕,三一集團不僅控股三一重工、三一國際兩家上市公司,還持有多家公司,據相關媒體介紹,王海燕身家一度高達22億元。

  馬鈴薯網CEO王微在衝擊納斯達克上市前夕,95%的股權遭遇王微前妻楊蕾申請凍結,此後,兩人協議離婚,王微付出700萬美元現金補償。而馬鈴薯上市進程被擱置半年有餘,錯過上市最好時機,並最終無奈被優酷網並購。

  與這些已經具有一定規模的公司相比,王寶強的離婚事件已經算是“小事一樁”,不過,如果真的要被馬蓉分走一半財産,“寶寶”心裏不知是啥滋味。

  記者手記

  天使與魔鬼的轉換,依賴於藝人和經紀人如何經營關係

  衝冠一怒為紅顏。知名演員王寶強昨天淩晨在微博發表聲明,宣佈與妻子馬蓉離婚。離婚是因為第三者插足,而這位男小三竟然是與王寶強合作7年之久的經紀人宋喆。

  經紀人,是藝人背後的操盤手,從衣食住行到籌謀規劃,明星光鮮亮麗的背後,經紀人都起著關鍵作用。娛樂圈裏的藝人與經紀人,就像一對連體人,有著剪不斷理還亂的密切牽連。如果將藝人看作商品,這件商品的價值,取決於經紀人。

  娛樂圈流行明星“捆綁式銷售”,經紀人和藝人也是這樣的關係。經紀人最大程度地幫藝人開拓商業價值,藝人對經紀人更加信任,銷售的成功率越高。推銷包裝藝人的同時,經紀人也在銷售自己,這種密切的連帶關係從這門生意一 開始就註定了。

  只是,經紀人和藝人,相比一般的商業合作又顯得與眾不同。這份聯繫,是藝人和經紀人幾乎24小時的親密接觸。有時候,他們更像一對戀人,會彼此分享心事,消除誤解,親近關係。

  “藝人會把你當做傾訴的對象、朋友,展現脆弱的一面。經紀人會給藝人一些建議,人與人之間關係處得好,並非給了你什麼,而是因為更了解對方的內心。”業內人士説,亦師亦友,不少合作多年的明星和經紀人“親如家人”,就像容祖兒生日的時候邀請霍汶希上臺時説的:“你是工作上的母親。”還有的相戀修成正果,比如古巨基與經紀人陳英雪。

  然而,一場因為商業出發的關係,因為情感裹挾其中,也會變得複雜。明星與經紀人可能賓主盡歡,幾十年扶持,有可能一朝積怨,各奔東西。董潔與潘粵明打離婚戰時,董潔的經紀人任佳鶯在微博上散佈對潘粵明不利的言論,最終潘粵明將董潔的經紀人告上法庭,兩人也不歡而散。胡歌給經紀人發出一紙休書,竟是因為其曝光了胡歌與江疏影戀愛一事。而這一次,王寶強的劇情更為離奇,經紀人居然插足婚姻成了男小三。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藝人和經紀人,不是簡單的雇傭關係,一個優秀的經紀人懂得如何讓藝人的路越走越寬,而一個不負責任的經紀人,往往因為言行不慎,讓藝人深陷漩渦,與藝人分道揚鑣。水,可能是清泉或是污水,清濁咫尺之間,天使與魔鬼的轉換,依賴於藝人和經紀人如何經營發展這段親密的關係。

[責任編輯: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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