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打假人王先生花費3600元購買5件同款女裝,因送檢後得知衣服品質與標牌不符,隨後王先生與另外兩名同伴到服裝店,要求商家按照消法“退一賠三”時被拒,反遭商家毆打。昨天上午,該案在通州法院審理,徐某和賈某認罪,並表示已賠償被害人31萬,請求法院輕判。此外,王先生在證言中稱,他們從商場被強行帶到狗場,且自己被人用拖鞋扇臉。
□案情
衣服品質引糾紛商家打傷打假人
2016年4月15日14時許,打假人王先生在通州區藍島大廈門外,因衣服品質索賠問題與商家徐某發生糾紛,後賈某、牛某(另案處理)與徐某一起對王先生及其同行的郭先生、魏先生拳打腳踢,致郭先生、魏先生雙側鼻骨骨折,王先生頭皮及鼻部受傷。
經鑒定,郭先生、魏先生均為輕傷二級,王先生為輕微傷。
徐某供述稱,他媳婦在藍島大廈做服裝生意,事發當天中午12點左右,媳婦打電話説幾個東北打假的過來要錢。在趕過去的途中,他又給朋友賈某、牛某打電話讓他們去藍島大廈。
徐某説,和王先生見面後,對方説他買的衣服是假冒偽劣商品,有檢測報告,要求把衣服退了,衣服錢是3600元,按照假一賠三共賠他1.1萬元。“我聽説後很生氣,我説你們太缺德了,我們做生意賺錢也不容易。”
王先生轉身要走時被徐某拉住,雙方推搡起來,這時賈某等人也到了,於是3人一起對王先生等人進行毆打。徐某稱,大概打了兩三分鐘,後來將王先生等人帶到他的狗場,“在狗場待了一個多小時,我不是要限制他們人身自由,是為了把賠衣服的事情談好,臨走時還給了他們4000元。”
“賈某和牛某雖然是我叫來的,但我不是叫他們來打架的”。徐某稱,“叫賈某是因為他要給他媳婦買首飾,我讓他來藍島大廈,叫牛某是因為他認識的人多,我想對方是專門幹打假的,牛某可能認識,回頭大家談話也方便。”
賈某稱,自己當時去大廈是給媳婦買首飾,看到徐某和人在大廈外撕扯,徐某説對方訛錢,於是他們打了起來。
據了解,徐某等3人向3名受害人賠償31萬元,獲得了對方的諒解。
□證言
被人用鞋扇臉威脅不許報警
打假人王先生在證言中稱,今年3月,他在通州藍島大廈二層的某女裝店分批購買了5件同款女裝,共花費3600元。後來發現這5件衣服都有品質問題。他把衣服送去檢測,結果顯示衣服品質與標牌不符。
王先生稱,案發當天中午,他找來朋友郭先生和魏先生一起到女裝店協商解決。到店後兩名女導購在,其中一名女導購留下了他的電話並稱老闆會聯繫他解決。
王先生説,經過聯繫,他們在藍島大廈門口見到了徐某,他對徐某稱按照消法應退一賠三,“他罵我,用拳頭打了我,並開車把我們帶到了一個寵物基地”。
此外,王先生説,下車後他們被帶到一個房間裏,被拿走了身份證,“在這段時間,我被一名光頭男子用鞋扇了臉十多下,還挨了拳腳”。一個小時後,他們三人被強行塞了4000元,還被威脅不要報警,否則會來找他們。
離開後,王先生隨即報警。
京華時報記者鄭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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