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江西萍鄉消費者彭先生來到中國江西網萍鄉頻道辦公室反映稱,他在淘寶網上賣家“深泰通訊”的網店中買了一台手機,發現是翻新的假貨,卻聯繫不上賣家,淘寶網又不予處理,無奈之下,他將淘寶網告上法庭,要求淘寶網承擔賣家售假的連帶責任。
彭先生介紹,他于2014年2月在淘寶上“深泰通訊”網店購買了SONY L36H手機一部,賣家承諾手機是全新正品,保修三年,並承擔了運費;且賣家加入了被告淘寶網的消費者保障計劃,提供了10000元的品質保證金。正常使用八個月後,手機觸摸屏功能損壞,這時發現賣家已經在網路上隱身,同時電話聯繫不上,保修落空。在網際網路搜索“深泰通訊”,發現大量負面資訊。於是他向淘寶網投訴,淘寶網不予受理。
彭先生説,為促使深泰通訊和淘寶網來協商解決問題,2014年12月,他以在校學生的身份,又在淘寶網註冊賬號,留言給深泰通訊,提出購買兩台SONY L36H手機。賣家深泰通訊以2160元賣出了2台假貨手機。他收到手機後,以手機性能有問題為由要求退貨。退貨時,他將2月份購買的有故障的手機寄給深泰通訊,並留下字條説明情況。深泰通訊將這筆交易投訴到淘寶網。淘寶網裁決過程歷時兩個多月,在“明知或應知”深泰通訊賣假手機欺詐消費者的情況下,將貨款2160元支付給賣家,促成了交易的完成,並拒不提供賣家資訊給他。為維護自己的權益,於是,他於今年3月15日將淘寶網起訴致安源區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之規定,要求淘寶網承擔賣家售假貨的連帶責任。
庭審上,淘寶網代理律師提出了案件管轄異議,獲法院支援。
對此,彭先生不服此裁定,已上訴致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
本網對此案件將繼續關注。 (記者萬炳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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