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突襲詐騙團夥窩點。
警方查扣大量“禦藥”。
話務員依照話術自稱專家。視頻截圖
號稱出自宮廷、包治百病、售價上千元的“御用神藥”,實際上只是幾塊錢的保健品改頭換麵包裝而成;電視廣告上,表情痛苦的患者和言之鑿鑿可以治愈疾病的專家,其實都是“託兒”;在電話裏接待老年朋友,自稱是專家、醫生的人實際是從未學過醫的“小年輕”。
騙子利用這種手法,在一個月的時間騙了上千萬元。近日,這個詐騙團夥被北京警方端掉,40多人因涉嫌詐騙被刑事拘留。
□突襲查抄
多路行動抓200多人
“警察,都別動!”前不久的一天上午,警方突襲了一處位於東城區廣渠家園內,銷售所謂“御用神藥”的窩點。在40平方米左右的辦公室裏聚集著30多人,他們每人一台電腦一部電話,平時的工作就是以醫生和專家的身份接打電話。
就在警方辦案時,一名中年女子正入神地工作,“這樣內外結合起來,是完全可以治愈的。”儼然就是一位醫學專家。
在該窩點裏,有一塊專門針對員工的寄語天地。記者注意到,上面貼著不少“鼓勵”員工的寄語,包括“人不要臉,天下無敵”“積極拜訪不怕難,激發潛能多簽單”“累嗎?累就對了,舒服是給死人準備的”等等。
此前,經過兩個多月的偵查,警方基本掌握了該詐騙團夥的情況。其中上線組織者是以吳某為首的5人,中線是以肖某為首的執行人員,下線則是接打電話、推銷藥品的話務員。
據警方介紹,詐騙團夥的反偵查能力很強,他們會在窩點附近布設攝像頭,辦公場所還有門禁。行動當天,警方共抓獲200多名犯罪嫌疑人,查獲近10萬件藥品。
在該團夥設在順義的一個倉庫裏,警方查獲了大量的“藥品”和醫療器械,有治療風濕病、肩周炎、癲癇等各種疾病的,如股骨頭康復儀、脈衝光能磁波治療機、佩帶式電子經穴治療儀、風痛涂膜貼等。警方稱這些都是假冒的。
據了解,目前該團夥共有40余人因涉嫌詐騙被豐臺警方刑事拘留,195人被行政拘留,主犯吳某負案在逃,警方正在抓捕中。
□作案手段
>>宣傳
迴圈播廣告稱治百病
據警方介紹,從去年秋季開始,一種“御醫”藥方的廣告在一些地方電視臺上迴圈播放。
廣告片宣稱,古代宮廷神醫之所以能“隔空診脈”“藥到病除”,是因為有神奇的秘方。而這些秘方現在可以用在普通老百姓身上,“讓骨關節‘張嘴’吃藥”。廣告中稱,只要是患有關節疼痛難忍、紅腫變形、骨質增生、腰椎間盤突出等疾病的患者,都可以撥打欄目熱線,專家團會根據患者的情況,給出針對性的解決方案,用宮廷秘方解決老百姓的病痛。這種“御醫風痛方”的藥包,每天只需花3塊錢,就可以包治百病。
配合這些廣告詞,電視畫面上一名患有嚴重骨關節病的“患者”,在“專家”的指點下,在用藥後可以馬上活動關節,原來蹲不下去的“患者”不久竟然可以下蹲。
>>矇騙
“禦藥”係廉價保健品
警方陸續接到報警後展開調查。這種所謂的“御醫”藥方到底是什麼?真的有如此神奇的功效嗎?
據一線辦案人員介紹,從去年9月至10月,全國共有200余名老人花錢購買了這種“御用神藥”,金額達上千萬。很多老年人在花錢用藥後,病情並沒有好轉。
據悉,有的老年人交了9000多元錢,包括3000元的藥費,6000多元的手續費。根據警方調查,老年人被騙一兩萬算少的,還有些老人被騙多達二三十萬元。
警方調查發現,“御醫”廣告的播出目的實際就是為了招攬他人撥打服務電話,從而推銷醫療器械、銷售藥品。廣告中聲稱可以對糖尿病、高血壓、風濕痛等進行治療的藥物,實際上就是普普通通、價格低廉的保健品。進價幾塊錢的保健品原材料,經過包裝搖身一變成了包治百病的“御用神藥”,售價上千元。廣告節目中所謂的專家和患者,都是提前設置好的“託兒”。
>>話術
沒學過醫學謊稱專家
據做話務員的涉案人員交待,他們在給患者打電話時,冒充各種專家、教授和知名大夫,像北京某癲癇研究院的專家周主任,北京某風濕骨病治療中心的高主任等,但實際上這些話務員都很年輕,學歷參差不齊,而且根本沒有學過醫。他們每人一台電腦,一部電話,每天的工作就是接打電話,給患者分析病情,推銷藥品。
今年23的小麗(化名)是一名話務員,據她稱,公司會給他們固定的“話術”腳本,“上面就是這麼寫的”。另一名話務員稱,他們剛進公司時,公司會進行專門培訓,從而達到讓對方相信的目的。
警方在該團夥的窩點還查獲了大量“話術”教材,如骨病話術流程等。在這些話術中,話務員都是上來就自稱是某骨病治療中心的主任。話務員稱,這些話術甚至都要求他們背下來。
據負責培訓的楊某稱,招聘到話務員後,先培訓三五天,教他們如何幫患者“分析病情”,如何趁機銷售藥品。當楊某面對警方訊問時,她表示知道自己的行為屬於犯罪,並連連道歉。
據話務員們稱,他們每月的底薪是250元,推銷藥品的提成是5%,業績好的話務員每月能掙上萬元。
該團夥一名管理人員稱,在沒有打廣告之前一個月賺一二十萬元,在打廣告之後一個月賺七八十萬,而在被抓當月,他們賺了200多萬。
■如何識別違法醫藥廣告
廣告法第十四條明確規定,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有下列內容:
1.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的。2.説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3.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的。
4.原本屬於保健品,但廣告中使用治愈、治療之類詞語的。
該案中,涉案廣告中出現的所謂“患者”現場用藥後的證明;聲稱包治各種疑難雜症,如骨質增生、腰椎間盤突出、關節疼痛難忍等,已經違反了該項規定,涉嫌違法。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