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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象頻發監管空白 出境遊保證金再曝安全隱患

2014-12-29 11:03 來源:北京商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近日有消息曝出南京一家旅行社門店店長私自收取、挪用遊客出境遊保證金遭多位客戶投訴的事情。事實上,在出境遊保證金收取方面已經曝出多起違法違規案件。旅行社在此方面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相關監管政策和措施目前也處於空白狀態。

  繳納標準千差萬別

  今年11月中旬,南京某旅行社突然接到大批客戶投訴,稱他們參加該旅行社的出境遊時,每個人繳納了5萬-20萬元不等的歸國保證金,而回國後這些錢卻遲遲拿不回來。最終發現,原來是該旅行社一分店店長私自收取保證金並且未入賬,而是用做還高利貸。儘管目前旅行社已經墊付這些遊客的損失,但不難看出目前旅行社保證金繳納潛藏巨大隱患。

  事實上,旅遊行業內並無統一的出境遊保證金收取規範和標準。北京商報記者以遊客的名義隨機調查了北京的幾家旅行社發現,以韓國遊為例,中青旅相關客服人員表示,赴韓遊對北京籍遊客不收保證金,對於其他省市戶籍遊客一律收取3萬元/人;中國旅行社的工作人員指出,要根據客戶戶籍、工作、是否有出國經歷等資料的具體情況來判斷,不過東北三省的遊客此前發生滯留海外不歸的情況較多,所以通常需要繳納保證金5萬-8萬元不等;北京青年旅行社工作人員稱,除了要看戶籍是否在北京以外,還要看遊客是否在北京繳納社保、年齡、是否已婚等,保證金收取標準通常為5萬-10萬元。

  保證金收取存安全隱患

  對於旅行社為何收取出境遊保證金,有業內人士表示此為無奈之舉,是為防止遊客借旅遊名義滯留海外不歸。

  該業內人士表示,各國大使館對相應的送簽旅行社有嚴格的管理規定,一旦出現遊客非法滯留境外旅遊目的地的情況,大使館會對相應旅行社進行處罰,主要措施是暫停旅行社的送簽權,嚴重的要取消旅行社的送簽權。這也意味著在沒有送簽權的這段時間裏,旅行社要停止所有的出境遊業務,往往會損失慘重。“旅行社申請送簽權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情,需要有大量的客源和良好的信譽,也就是説旅行社一旦出現被使館處罰的情況,將來再想重新申請送簽權也希望渺茫,這是旅行社的飯碗。”

  儘管旅行社有諸多無奈,但不少旅行社的確在出境遊保證金的收取和保存上存有嚴重資金安全漏洞。例如,在出境遊保證金收取方式上,正規一點的旅行社會讓遊客將保證金打到公司賬戶;一些小型旅行社甚至出現導遊、銷售人員讓遊客把保證金直接打到自己私人賬戶上的行為。“其實不管是遊客將保證金打到旅行社公司賬戶還是相關人員私人賬戶,這筆錢都是直接交給了旅行社,旅行社擁有完全支配權,根本無人監管。因此才會出現旅行社或者相關人員能夠如此輕而易舉地挪遊客保證金做他用。”有業內人士透露,有些旅行社會故意拖延一個月甚至數月才歸還保證金,將大筆遊客保證金投機金融賺取利潤,或者用於公司擴張。

  業內呼籲規範化操作

  對於出境遊保證金收取亂象,有業內人士建議,必須要通過立法的形式規範,尤其是要出臺保證金收取的相關標準。知名旅遊專家、 中國社科院旅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劉思敏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出境遊保證金出臺規範條件難度比較大,所以目前行業通過立法來規範的可能性比較小。

  不過北京商報記者也了解到,旅行社已經開始進行新的嘗試,例如海濤旅遊與興業銀行北京分行在國內首創的“旅遊保證金第三方監管模式”,還有的銀行已經開始選擇跟旅行社合作,將銀行存款證明變成押金。北京首鋼國際旅行社副總經理尹晉表示,將銀行存款證明變成押金,一方面遊客如果出現非法滯留現象,銀行就可以將這筆押金轉給旅行社作為補償;另一方面把錢放在銀行,由銀行出面擔保,遊客也比較放心。這樣既節省了成本,又保障了雙方的利益。這也許是可以發展的方向。北京商報記者 劉偉 曾威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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