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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借調已成部分“關係戶”升遷暗道

2015-04-27 16:29 來源:半月談 字號:       轉發 列印

  資料圖:4月25日上午9時,考生進入廣西柳州市第三中學考點進行公務員考試。黃威銘 攝

  工資、編制在原單位,工作卻在另一個單位,這種特殊的人才流動方式被稱為“借調”。在一定意義上,借調對促進人才交流、提升基層人員業務能力具有積極意義。但是,近年來借調變得越來越隨意,借調人員越來越多,借調時間越來越長,借調形式花樣百齣,由此滋生出懶政、怠政等“機關病”,有的更暗藏腐敗,對轉變政府職能、提升行政效率産生較大的負面影響,在基層幹群中備受詬病。半月談記者近日走訪廣西、湖南、安徽、重慶、江西等省區市,對此現象進行了調研。

  細數機關借調亂象

  借調,對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來説,可謂再熟悉不過了。不少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都有被借調的經歷,或者有與借調人員一起工作的經歷。借調看起來不是什麼大事,好像跟老百姓關係也不大,但其實與政府機關的工作效率、工作作風等關係不淺。尤其是違規借調的氾濫,不僅使基層人才流失,還成為“關係戶”調動升遷的暗道。

  借調現象比比皆是

  張華是廣西一個鄉鎮的公務員,2013年至今,他被借調至縣重大專項活動臨時機構。“借調都沒徵求過我的意願,我個人開始是很不願意的。”張華説,他的基層工作年限未滿兩年,所以即使幹得再好,最後終歸要回鄉鎮工作,而那時面對的,可能是物是人非的工作環境。

  張華表示,原先在鄉鎮工作比較繁忙,事情很雜,比如調解糾紛、計生、民政等,基本是直接同群眾打交道。借調過來後,由於許多任務是領導直接交辦,出了錯可能會影響全縣,他必須處處小心,謹言慎行,雖然工作比鄉鎮相對輕鬆,但心理壓力很大。

  目前,像張華這樣的借調人員很多,下至各鄉鎮、街道,上至各部委,可以説比比皆是。

  廣西北海緊靠粵港澳,當地不少公務員會講粵語等方言,中央部委經常從這裡借調年輕公務員,且有的一借就長達兩三年。

  “國家層面有需要,地方也不能卡住這個人不給。”當地知情人士説。對地方組織部門而言,一個頭疼的問題是被上面借調的人員回來後還需解決其級別問題。“幾年沒在原單位工作,連借調期間工作表現都不知道,回到原單位後還要對其進行安置、解決級別。如有一位借調人員3年後回來,相關部委要求將其級別由副處提到正處。”該知情人説。

  安徽一位縣級編辦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地方借調比較常見的一是機關向事業單位借調,二是系統內上級主管部門向下級單位借調,這種情況在衛生和教育系統特別突出。“有的借調人員一借十幾年,遠遠超過了規定期限。”這位編辦人員説,他負責該縣縣直單位的機構編制年報工作,每年單位報來的人數都與實際對不上。一查,不少是借調後在編不在崗的,有的借調時間太久,原單位裏的人都忘了這茬事,還以為借調人員早已調走了。

  “短期跟班學習,或者臨時抽調完成某項緊急任務是可以借調的,但長期借調不符合機關人事管理的原則,也不符合中央和省定編定崗的相關規定。”湖南省人社廳一位處長對記者表示。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期間,很多幹部群眾對借調亂象反映強烈,清理違規長期借調人員曾被多省作為一項重要整改工作來抓。在湖南省,僅清理省直機關一年以上借調人員就達1100多人;在山西省,機關事業單位共清退借用人員1632人。

  除了省一級單位,一些市縣也對違規借調人員進行了清理。以湖南省新寧縣為例,當地對查出的245名違規借調人員予以全部清退。而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區在2014年4月底之前,共清退各類借調幹部266名,其中就包括一些借調時間長達10年之久的幹部。

  這暴露了當前各機關單位借調人員之多。記者在採訪中發現,一些單位和部門借調人員甚至成了幹工作的主力,而一些地方對借調亂象的清理整頓也並未完全落實到位。

  部分“關係戶”升遷的暗道

  借調多為上級從下級借,也有權重的部門從權輕的部門借,其中跨部門、跨行業借調屢見不鮮。甚至有某市直機關,長期從私企借調工作人員。

  記者採訪了解到,能進入上級部門“法眼”的,除了能力強的、年輕的、能幹事的,還有很多是有關係背景的。因此,借調也成為部分人躲避監督、曲線升遷、變相“吃空餉”的重要手段,有的更涉及腐敗問題。

  以2013年4月爆發的“湘潭神女”事件為例。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區委組織部發佈的幹部任前公示資訊顯示,被違規提拔為岳塘區發改局副局長的“90後”女幹部王茜,將被派往國家發改委跟班學習。湘潭市一位熟悉情況的幹部認為,王茜獲提拔完全是“運作”的結果,她被派往上級機關跟班學習,實際上是通過借調的方式,躲避當地幹部群眾的議論和監督。

  在一些地方,名義上的借調往往被用來掩蓋“預調”或“實調”之實。長沙市某鄉鎮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幹部告訴記者,由於市以上黨政機關競爭激烈,加之現在公務員考試非常嚴格,違規操作的空間不大,一些幹部子弟就先在基層單位解決編制、身份,然後通過關係“運作”借調到上級單位,以曲線的方式實現“預調”或“實調”的目的。

  此外,借調還可能成為變相“吃空餉”的幌子。一些幹部向記者反映,少數部門往往巧立名目繁多的“臨時機構”,然後從別的單位借調大量人員在“臨時機構”上班。實際上,這些“臨時機構”並未被賦予多少實際工作,只不過給很多“關係戶”混日子、“吃空餉”提供方便而已。

  “有些事情無法放在臺面上説。很多申請借調的情況都是特殊情況,特殊情況就要特事特辦,一般情況下我們都會批准。”西部某省人事部門相關負責人説,行政事業單位都是定編,凡進必考,內部遴選也需要考試,而借調則是不通過考試進入上級單位的主要方式。

  違規借調致“機關病”叢生

  一些基層幹部認為,借調的積極意義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被借調人能開闊視野、學到知識,提高業務能力,增加工作經驗;二是促進上下級單位的交流溝通,方便一些工作的開展。但是,長時間的違規借調也存在很多弊端,容易滋生一系列“機關病”。

  第一,基層“失血”現象嚴重,很多工作難以開展。湖南湘潭縣中路鋪鎮黨委書記李洪運告訴記者,能被上級機關看中的,基本上都是下級單位的“業務骨幹”。一旦這些人被借走,很多由他們承擔的工作往往無法開展,群眾來辦事根本找不到人。此外,由於這些人長期“離崗不脫編”,導致基層無法根據實際需要進人,以致“人才斷檔”越來越嚴重。

  記者在採訪時了解到,很多地方新考上的年輕公務員報到時接到通知,直接去城區政府辦報到,其所報考的單位一天都沒待就被借調走了。

  “基層本就缺人,年輕幹部更沒幾個,再把優秀的借走了,還不能及時補進來,基層堡壘靠什麼人來夯實。”廣西一位鄉鎮幹部説。

  第二,上級機關“人浮於事”。長沙市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某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被借調期間,其所在科室的領導把急事、雜事、難事、辛苦事全都交給他做,每天忙著寫各種材料,到處跑腿送這送那,有時甚至還要幫領導取快遞,辦一些與工作無關的私事。更讓他氣憤的是,科室一些在編人員反而“無所事事”,東看看,西逛逛,悠閒得很。

  “借調帶來的一個怪現象是忙的忙死,閒的閒死。”桂林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林兵説,借調對部分已經在編在崗的人來説,容易滋生庸懶散心理,“船到碼頭車到站,反正我是已經在這裡的,你是借的,就是來幫忙的,你得多幹點。”

  第三,勞資關係錯置,易導致基層單位不團結、不安定。一位被長期借調到市裏工作的湖南省某縣電視臺副臺長告訴記者,因縣級電視臺工作壓力大,效益一般,創收任務重,單位多數班子成員和一線職工對他意見很大,認為他是在“吃空餉”,是整個單位的包袱、累贅,甚至有班子成員直接跟他攤牌:“你要麼回來,要麼徹底調走。”

  第四,借調容易助長“跑部錢進”、權力尋租等不正之風。一位曾在某省直單位借調的科級幹部告訴記者,一些有項目、有資金的強勢部門,根本不需要主動開口要人,很多基層單位是爭著搶著“送人”。一旦在這些強勢部門安插自己人,跑項目、要資金、請吃請喝、打聽消息,甚至輸送利益,都會方便很多。此外,“親情借調”“關係借調”“金錢借調”的背後大多隱藏著權力尋租。

  第五,影響被借調人的工作生活。多位被借調幹部告訴記者,如果長時間脫離原工作崗位,對原單位的工作和同事會越來越生疏,原單位評優評先、晉陞職稱職級,享受福利待遇也要“靠邊站”。另外,由於借調單位往往與原單位不在同一個城市,被借調也就意味著長時間無法照顧家庭。孩子老人生病不在身邊,夫妻長期分居感情冷淡,甚至拌嘴鬧離婚,在借調幹部家庭中也不少見。

  “漂在機關”眾生相

  “漂在機關”,許多借調人員都這樣形容自己。不管是自願的借調,還是被單位安排的借調,借調人員一方面感到幸運,認為機會之窗在面前打開,一方面又常常有一種患得患失的焦慮和不安全感。在不少人眼裏,他們攀上了高枝,其實許多人是“進退兩難”。其中的甘苦,只有他們自己知道。

  身份尷尬:在上工作,在下拿錢

  “自從被借調以來,我就一直在啃老。每個月拿著500多塊錢的基本工資,不啃老都不行啊。”潘陽説。潘陽是一個鄉鎮公務員,如今被借調到縣政府部門工作。

  在借調之前,潘陽的工資分兩部分發:一部分是由財政負擔的基本工資,500多元,一部分是由鄉鎮自籌自支的陽光工資,2100多元。基本工資月月發,陽光工資是每個季度才統一下發。

  在鄉鎮工作,住宿有員工宿舍,吃飯有單位食堂,500元的基本工資即使不夠用,左借右借,熬過一個季度拿到陽光工資就寬鬆了。但到縣城工作,經濟上立馬捉襟見肘。更悽慘的是,他的陽光工資也沒有了。

  潘陽説,作為借調人員,他的工資由原單位負責,但考慮其長期被借用,且與原單位的工作全脫鉤,原單位除了每月按時給他發放500多元的基本工資外,剩餘的每季度發放的陽光工資和其他福利一律暫停,而借調單位又不負責潘陽的工資福利等。

  相對於潘陽來説,何屹軒就幸運多了。何屹軒也是一個鄉鎮的公務員,工作兩年之後,因為縣裏一個部門需要從鄉鎮抽調年輕人充實力量,何屹軒就被借調到了該部門。

  “考慮到我們年輕人的不容易,原來鄉鎮的領導保留了我的全部工資和福利待遇。”何屹軒説。不過,這也是有代價的。何屹軒為了表示對鄉鎮領導的感謝,原單位的工作並沒有完全脫鉤,週一到週五在借調單位上班,週末則趕回原單位加班。

  這是借調人員普遍面臨的身份尷尬,他們的編制、級別、考核、工資等在一個單位,而工作卻在另一個單位。短時間還好,如果長期借調,對人的折磨就太大了。

  王陽是廣西基層的一名教師,前幾年從學校借調到縣政府的一個部門工作。今年已經36歲的他自嘲道:“我現在成了一個既不是老師也不是公務員的‘務工員’”。每當朋友問及他借調到縣城的工資待遇,王陽只能是苦笑。“説實話人家不信,説多了又顯得虛偽。”

  “我現在每月2400元工資,不享受借調單位的任何福利待遇。”王陽説,想想自己的生活狀態,真可用“焦頭爛額”來形容。和王陽一起借調上來的5個人,有兩個打報告回去了,有一個説做到年底也準備回去,還有一個乾脆辭掉公職下海了。

  王陽説,剛借調那會兒覺得自己很牛,老婆也很高興,認為想往上發展有了更大的平臺,沒想到如今是“進退兩難”。“想回去已經回不去了,原來的業務生疏了,還有同事、領導怎麼看我?”王陽説,“下一站,我該何去何從?”

  心理糾結:瞻前顧後,患得患失

  劉文貴是湘東某縣直單位的班子成員,副科級幹部。2012年,他被借調到市委的一個單位參與重點項目工作,一晃已經4年多了。

  “被借調到市裏工作,我覺得收穫還是很大。平臺大了,接觸的人層次也高了,看待問題的視野自然也就寬了,得到的鍛鍊跟以前相比肯定也大不一樣。就我個人來説,我感覺4年多借調經歷對提升自己的文字能力、組織能力、協調能力還是非常有幫助的。”劉文貴説。

  但是有得必有失。由於劉文貴長期不在原單位工作,班子成員和單位職工對他意見很大,認為他不在單位幹活還要拿工資,跟“吃空餉”沒有什麼區別,現在已經不給他發放年終考核和績效考核的獎金了。

  “原單位同事對我的議論也很多,他們的態度是,我要麼調走,要麼回來工作,不能再這樣‘自帶乾糧替人打工’。”劉文貴説,他想留在市裏,但是不好解決。“我怕一直拖下去,將來兩頭不落好,現在一想這事就頭疼。”

  採訪中記者了解到,借調人員普遍都有這樣的瞻前顧後、患得患失的心理。

  西南某省級黨委組織部工作人員劉濤説,借調時間短還好,時間太長,超過一年,回去肯定有影響。領導會覺得這個人不踏實,不信任了;自己沒能留下來,也覺得沒面子。另外,升職都是論資排輩,你走了別人上來了,你回去只能從後面再排。

  肖洪雲就有這樣的經歷。他是廣西的一位基層選調生,剛到鄉鎮工作沒多久,就收到了縣委組織部借調3個月跟班學習的電話通知。

  按照規定,選調生在鄉鎮工作未滿2年是不允許其他部門借調的,所以有些部門借調下級單位的工作人員幫忙不會有正式的文件,只是通過與鄉鎮主要領導私下溝通的方式把人“借”上來。肖洪雲就屬於這種情況,這意味著他的這一段工作經歷不會被記錄在個人檔案。

  從2013年到現在,肖洪雲已經被借調了3次。與許多借調人員一樣,“借而不調”給他帶來許多困擾。“大多數單位從下面借調幹部是為了‘應急救火’,説好的借調6個月,到期後往往一再延期,領導説多長時間就多長時間,大不了打個電話填張表。”肖洪雲説。

  同時,既然已經借調離開了原單位,一般情況下原單位的一些重要機會就與借調人員無緣了。

  在第三次被借調之前,肖洪雲已經被任命為鄉鎮團委負責人,這意味著在下一次鄉鎮團委換屆時,他就能成為團委書記,享受副科級待遇。但因為被借調了,鄉鎮黨委只能重新任命其他人。“我這一借調,是兩頭不靠岸。”肖洪雲説。

  前途難測:各盡所能,尋找關係

  對於借調人員來説,最好的結果當然是正式調入借調單位。但是這裡面沒有一定的規則,不僅要憑本事、憑關係,還要看運氣。

  2013年,湖南省委直屬部門處室幹部調整,一位幹事被調走,需要一個既對業務有所了解、文字功底不差,又熟悉有關法律法規的人來補缺。易小文由於和該部門打過交道,領導對其背景和能力比較放心,於是被借調了過來。

  “到借調單位報到後,我就接替了調走的那位幹事的工作。事務繁雜,挺忙碌的,加班到夜裏十一二點是常有的事。工作一年多後,處室負責同志和分管領導比較認可我,於是就和我談話,問我是否願意調過來,我當然回答説同意啦。”易小文説。

  “很多人説,借調人員想留下來,最主要還是靠關係。其他單位不知道,但我這次調動,肯定不是因為這個原因。”易小文説,他是外省人,在湖南沒有任何關係,之所以能留在上級部門,除了機緣巧合、個人比較勤奮外,主要原因還是借調單位沒有門戶之見,選人用人比較公正。

  在記者採訪的借調人員中,像易小文這樣幸運的實在少之又少。不少借調人員試圖通過透支自己的時間、精力,加倍努力地工作來贏得機會,但並不一定都能成功。“借調人員最終能否調入,並不完全取決於我們自身,很多東西都很微妙。”一位借調人員説。

  這些微妙的東西裏面,“關係”是最常被提及的。原先在三峽庫區某縣工作的張莉説,因為老公先調到了主城區工作,所以自己也通過關係借調至主城區一個教育部門。一借調就是3年時間,直到去年才解決編制問題。

  “借調期間,原單位的領導多次打電話催,説要麼回到原單位上班,要麼就在借調單位上班,佔我們的編制,領我們的工資,卻給別人服務,這是什麼道理?後來,我就到處找人托關係,費了好大力氣才調動成功。”張莉説。

  另一位有過借調經歷的公務員趙婷婷説,對年輕人而言,借調是一件很矛盾的事情。一方面很想去更大的平臺,一方面又覺得最終調動的勝算很小。借調有時不僅沒有幫助,反而會耽誤了機會。“我借調的時候,一開始很高興,但沒多久就有了擔憂。”

  尤其在有機會可能留下來的時候,許多人為了增加勝算,就會找關係,但命運總是掌握在別人手裏,自己只能“盡人事,聽天命”。“有的時候,別人釋放出來很多好的信號,有時候,又有不好的預兆,心累得都快要死了,一天恍恍惚惚的。”趙婷婷説。

  借調亂象亟待整治

  臨時借調,有時是難免的,但太過隨意的借調,無疑背離了行政機構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的基本方向,與當下治理“為官不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大勢更不合拍,亟待規範和治理。

  管住“不借白不借”的衝動

  “借調的隨意性很大,有的地方有規定,有的地方沒規定,即便有規定也未必去執行。因為有的是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的,下級部門誰又敢説不呢?”安徽一位縣級編辦人員説,上級部門想借就借,想借多少就借多少,有的借調完能夠留下,有的借調完就得走人,“是否能留,留多少,全無規定。”

  “能力強的,誰都想借過來用。”西部某省份一基層單位負責人説,借調是“免費午餐”,説白了就是找人過來白幹活,工資、福利、編制都在原單位,借調單位不花一分錢,還不用考慮借調人員下一步的晉陞任職問題,導致“上級向下級借,行政單位向事業單位借,不借白不借”。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上級單位要借人,拒絕了,就意味著得罪人,以後的工作很可能受到影響,所以下級部門很少有説不的。“借調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但具體操作中時間不確定,拖的情況很普遍,我們也不好得罪上級機關。”西部某高校黨委組織部部長李敏説,近5年來,該校有多名教師被借調,借調部門主要是上級教育局,黨委組織部、宣傳部等。

  “我們很喜歡到學校借調,因為學校的老師文化水準高,又普遍比較年輕。”西部某市一位街道辦事處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借調時,一般需要經過學校主管部門也就是教育局的同意,這時候只要把教育局的領導“勾兌”好了就行。

  湖南省委黨校黨建教研室主任龔永愛告訴記者,我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公務員交流方式只有調任、轉任和挂職鍛鍊三種,並沒有借調。也就是説,在一些黨政機關流行的借調實際上于法無據。

  “法律上沒有依據,沒有明確規定允許或者禁止,這就留下了很大的彈性操作空間,以致一些地方的借調行為嚴重異化。”龔永愛建議,應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對黨政機關的借調行為進行明確規範,哪些人能借,哪些人不能借,能借多長時間,超出時間怎麼辦,以及對借調人員的管理考核方式,都必須由法律法規明確予以規定,避免一些地方繼續鑽法律空子,打政策“擦邊球”。

  “讓鄉鎮一級能留住人才”

  從下級部門借到上級部門,或從鄉鎮借到縣城甚至省城,平臺更大,視野更寬。當被問及是否願意被借調時,很多基層年輕公務員都心嚮往之。

  “像我這樣的‘貧下中農’是沒有機會被借調的。”在安徽某省直單位工作的小張,因工作出色,被上級單位的領導看中,想借調他去從事業務工作。然而,努力多次均無果。他告訴記者,借調實際上就是單位一把手説了算,不是想去就能去的。

  “儘管借調並不意味就能調上去,但畢竟給了我們基層年輕人一次展示能力的機會。”重慶市基層公務員小張説,“哪怕不成功,領導也能看到我們的努力。”

  廣西賓陽縣古辣鎮黨委組織委員馬秀玉在鄉鎮工作多年,去年剛從臨近鄉鎮調到古辣鎮工作。她介紹,由於基層人手本就不夠,一些入職沒多久的年輕人常被借調走人,她在鄰近鄉鎮工作時就曾一度身兼4職,同時兼任鎮辦公室主任、紀委副書記、婦聯主席等,而同期兼職最多的一個同事一度身兼6職。

  “這種現象並非孤例,在許多鄉鎮普遍存在。”馬秀玉説,在鄉鎮工作的待遇、發展前景不被看好,鄉鎮副科級幹部每月的工資2000多元,很多年輕人願意被借調,甚至自己找門路求借調。

  “對基層幹部的政策傾斜應進一步加大,如提高下鄉補貼及相關待遇,讓鄉鎮一級能留住人才。”馬秀玉建議,加大對基層幹部的政策照顧,對穩定基層幹部隊伍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合理確定編制,防止人浮於事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政府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普遍增加,但現實中編制管理工作明顯落後,未能根據新形勢進行適時有效調整,導致人員編制與工作職能不相稱,矛盾突出。工作任務和人手不成比例,只能依靠借調人員開展工作,有些中央機關也存在這一問題。

  “事實上不少單位忙閒不均,有的單位很忙,有的單位工作沒那麼忙卻有很多編制。”廣西北海市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説,在不同級別、不同系統的單位內,忙閒不均非常普遍。

  湘潭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倪宏濤建議,應根據“職能清單”科學確定編制數量,以事設崗,以崗定人,建立政府部門之間編制的動態管理機制,職能減少、編制富餘的部門可以縮編,職能增多、編制緊張的部門可以適當擴編。同時,要加快機構改革、簡政放權的步伐,該下放的權力一定要下放,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將部分事務性工作交給仲介機構、社會組織。

  “管得太多,什麼都要管,還有繁瑣的文件、會議等,是導致一些部門頻頻借人的主要原因。”一位接受採訪的基層領導説,政府部門應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從瑣事中解脫出來,更好地集中精力進行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等的制定和實施。

  此外,一些受訪者還表示,應不斷加強黨政機關的作風建設,建立“能進能出”的人員流動機制,對“為官不為”、人浮於事等不正之風堅決予以懲治,該調動的調動,該辭退的辭退,切實糾正一些機關幹部不想事、不做事、“出工不出力”等懶政行為。(應受訪者要求,本專題文中借調人員均為化名 )( 採訪:覃星星 劉良恒 楊玉華 韓振 譚暢 專題策劃:姜磊 高遠至)

[責任編輯: 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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